201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16 00:2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人民政府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拟订和完善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授权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信访和离退休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区(市、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两部分,一是贵阳市国资委机关,二是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3.部门人员构成: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82人,在职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4人、工勤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其他支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261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7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1万元。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6129.73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为2163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0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万元;其他支出:1200万元。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8年支出总预算261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79.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1万元)。项目支出24955万元(往年欠离退休托管中心费用等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13100万元;企业资本金及弥补历年冬供补贴缺口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9400万元;大数据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及国资委创新型国有企业中青年人才培养经费等机关运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34万元;农投集团蔬菜公司离休老干费用:121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61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3万元,比2017年减少12.66万元,项目支出24955万元,比2017年增加50.83万元,增加部分为单位新增的项目经费。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12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3万元;项目支出24955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117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0.78万元;公用经费173.95万元说明。
7.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12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同。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1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办公用车。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95万元,比 2017年预算相比较增加4.62万元,上升2.73%。增加原因是人数增加及车改后在职人员的车改补贴发放。
2.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7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4.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4955万元。
5.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项目支出安排数为24955万元,全部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监事会监督企业经济运行管理经费、政策研究和依法治理经费、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项经费、安全维护稳定经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市粮食局改制费用、购买贵阳公交社会服务补贴、贵阳公交政策性补贴、大数据网络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经费、对监管企业审计检查、企业改革发展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商业流通事务等。
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专有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4.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5.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6.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指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行政运行: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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