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2015-06-29 23:0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指导工作。
2、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起草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
3、负责依据主体功能区的划分,推动落实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布局、生态功能区布局。
4、组织指导全市资源节约工作。统筹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提高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指导环保产业工作。
5、统筹负责全市自然生态系统、环境保护、林业和园林绿化等工作。统筹实施全市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统筹指导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作;负责森林资源、湖泊、河流、土壤、城市绿地和湿地的保护工作;推进林业改革,制定林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实施宏观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6、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组织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林地绿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负责健全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7、负责生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8、参与“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负责成果转化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会(本级)、贵阳市森林公安局
2、事业单位:
(1)参公事业: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贵阳市两湖一库海事处、贵阳市两湖一库渔政管理站、贵阳市两湖一库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辐射监理站、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贵阳市环境突发应急中心。
(2)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贵阳市森林资源管理站、贵阳市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站、贵阳市木材检查站、贵阳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中心、贵阳市顺海林场、贵阳市长坡岭林场、贵阳市兰花产业办公室、贵阳市筑城广场管理处、贵阳市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贵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贵阳市环境信息中心、贵阳市宣传教育中心、贵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贵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贵阳市节能监测站、贵阳市护林绿化专业队、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站、贵阳市风景园林学会。
(3)财政差额补助事业:贵阳市黔灵公园管理处、贵阳市河滨公园管理处、贵阳市森林公园管理处、贵阳市东山公园管理处、贵阳市盆景场、贵阳市园林绿化科研院、贵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全委系统含委本级共37个单位。全委核定编制数为184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10名,机关工勤编制12名,事业编制1727名(其中:事业工勤编制459名)。
目前,全委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共计2563人,其中:行政在职94人,机关工勤在职11人,事业在职1262人(事业工勤人员333人),行政离休5人,行政退休104人,事业离休5人,事业退休108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4079.48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407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72.84万元,项目支出32206.64万元。
2015年项目支出33206.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节能环保支出资金10795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主要用于我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各专项环保规划、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环境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突发应急应对、核辐射监管、固体废物监管设施建设、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支出。
2)城乡社区资金支出7884.64万元。主要用于贵阳市山体公园建设及规划、花溪十里河滩湿地公园管护经费、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地普查园林信息平台建设、解决民生“十困”活动空间少经费、市中心主次干道绿化管护、二环八路道路绿地维护、黔灵山公园、河滨公园、筑城广场、森林公园等市属公园管护经费。
3)农林水资金支出13527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环城绿化建设(含贵广高铁)及营造林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林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全市森林防火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监测工作、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林业种苗及科技推广、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及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等。
三、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含二级单位)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9.96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发生的接待费用,迎接国家、省级各部门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公务接待,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80.74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日常工作运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指导、督查全市资源节约可持续利用,全市环境保护督查、指导,林业执法监督,环保、林业应急保障,森林防火巡查及扑救用车,以及林业野外调查等因公出差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由我市实行统筹管理、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预算单位,因此未列预算,特此说明。
四、部门预算表及“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一、表二、表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