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8-09 00:3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咨询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2.制定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
3.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
4.对市政府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及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及工作考核。
5.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及协调。
6.负责做好有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和培训工作。
7.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并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贵阳市直属县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处、督察处、信息处、监察室5个处室,无下属分支机构。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05.69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70.14万元,降低21.17%。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业务的需要,所开展的工作项目发生收支较2015年有所减少。
(二)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8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8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27万元,占26.62%;项目支出720.38万元,占73.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04.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70.14万元,降低21.19%。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业务的需要,所开展的工作项目发生收支较2015年有所减少。
(五)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6.79万元,降低16.7%。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业务的需要,所开展的工作项目发生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类)支出981.65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31.2万元,支出决算为981.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搬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大厅项目支出发生减少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240.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1.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中心较2015年度年平均在编人员增加1人;2.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后,工资额及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增加;3.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增参改人员公务车改革补贴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891.01万元,支出决算为720.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80.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搬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大厅项目支出发生减少 。2.开展项目工作时, 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充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支, 部分项目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六)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4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万元,,比上年减少66.73万元,降低93.55%,减少原因是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中心保留使用性质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公务用车的公务车辆1辆,一般性公务用车全部取消。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原因是本年度及上一年度均未发生公务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占72.95%,比上年减少65.82万元,降低95.15%,减少原因是中心保留使用性质为机要通信用车、应急公务用车的公务车辆1辆,一般性公务用车全部取消;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占27.05%,比上年减少0.91万元,降低42.39%,减少原因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及公务租车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4万元,主要是接待其他地区政务服务单位学习考察。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2016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5万元,比2015年增加12.2万元,增长39.29%,主要原因是贵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新增参改人员公务车改革补贴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32%。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中心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保障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三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全年度,中心在项目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达到了预设的年度目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