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日期:2016-03-31 21:4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咨询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
2.制定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
4.对市政府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及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及工作考核。
5.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及协调。
6.负责做好有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使用和培训工作。
7.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并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心共有编制人数1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本年度实有在编人员18名,其中管理人员16名,工勤人员2名。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总数为1131.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240.19元,项目支出891.01万元。
(二)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24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5万元。
2、2016年项目支出891.01万元,用于以下8个项目:1. 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运行业务经费2.政务服务大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 3.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专线租用费;4. 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5.政务服务大厅办公耗材费;6.政务服务大厅设备费; 7.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技能培训费;8. 网上办事大厅专项经费。
三、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政务服务大厅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国内、省直对口联系的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等发生的接待费用,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8万元。具体支出内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改革后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运行费用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由于我市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预算部门,因此未列预算,特作说明。
附件1、2、3: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 | |||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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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
1131.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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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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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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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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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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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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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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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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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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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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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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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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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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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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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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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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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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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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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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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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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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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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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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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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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1131.2 |
支出合计 |
1131.2 |
附表2: | ||||||||||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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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部门预算数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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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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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31.2 |
240.19 |
8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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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03 |
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行政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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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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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03 |
02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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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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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 |||
2016年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财政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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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数(万元) |
“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
备注 |
合计 |
9.28 |
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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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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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接待费 |
5 |
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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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4.28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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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4.28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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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车购置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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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 |||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 |||
5、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阳市市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