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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4:3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区各级各部门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扛起省会城市核心区的使命担当,保障了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向好。

目前,由于2020年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还未最终确定,为此,以下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常态预计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500171万元,同比增长8.0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9140万元,同比增长0.2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6862万元,同比下降12.17%;非税收入完成92278万元,同比增长216.2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9618万元,同比下降5.1%。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5686万元,为预算(经区人大通过的调整预算,下同)的100.45%,同比增长0.11%。加上级补助收入264129万元,上年结转75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7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3102万元,下级上解88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994万元,收入合计872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8283万元,上解支出6738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99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06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826万元 (全部为结转下年上级专款),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1.收入方面:

税收收入完成423578万元,为预算的93.48%,同比下降13.08%;非税收入完成92108万元,为预算的152.85%,同比增长231.55%。

2.支出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8283万元,减上级专款116865万元,加下达镇专款685万元,实际完成612103万元,为预算的96.83%,同比下降1.35%。按功能科目分类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69万元,减上级专款739万元,实际完成97130万元,为预算的97.91%,同比增长49.46%。主要是增加人武部新营区建设、惠民生鲜超市建设等项目资金。

(2)国防支出831万元,为预算的98.93%,同比增长21.85%。主要是大学生入伍奖励人数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31018万元,减上级专款1428万元,实际完成29590万元,为预算的97.11%,同比下降9.49%。

(4)教育支出94801万元,减上级专款23578万元,实际完成71223万元,为预算的99.77%,同比增长22.64%。主要是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科学技术支出62120万元,减上级专款28757万元,实际完成33363万元,为预算的97.87%,同比增长2.55%。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95万元,减上级专款613万元,实际完成8282万元,为预算的99.30%,同比增长21.19%。主要是加大商贸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投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6万元,减上级专款6708万元,加下达镇专款140万元,实际完成26808万元,为预算的91.71%,同比增长15.13%。主要是加大街道办事处保障力度。

(8)卫生健康支出30114万元,减上级专款4550万元,实际完成25564万元,为预算的97.42%,同比增长18.84%。主要是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等。

(9)节能环保支出10869万元,减上级专款5227万元,实际完成5642万元,为预算的96.9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10)城乡社区支出228418万元,减上级专款2485万元,实际完成225933万元,为预算的96.84%,同比下降24.96%。主要是用存量资金安排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故较上年减少。

(11)农林水支出25020万元,减上级专款7091万元,加下达镇专款545万元,实际完成18474万元,为预算的91.55%,同比增长29.42%。主要是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

(12)交通运输支出5210万元,减上级专款125万元,实际完成5085万元,为预算的83.77%,同比下降26.27%。主要是按上级安排减少区级需承担项目经费。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212万元,减上级专款31506万元,实际完成23706万元,为预算的95.01%,同比增长28.27%。主要是增加了应对新冠肺炎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万元,减上级专款150万元,实际完成8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77.14%。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下达该科目的外经贸发展资金27万元,剔除此因素后,与上年持平。

(15)金融支出528万元,全为上级专款。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87万元,减上级专款27万元,实际完成1460万元,为预算的81.56%,同比增长10.77%。

(17)住房保障支出26005万元,减上级专款1908万元,实际完成24097万元,为预算的96.35%,同比增长33.19%。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资金。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34万元,减上级专款786万元,实际完成548万元,为预算的89.25%,同比增长107.58%。主要是按期轮换的粮食储备量较上年增加致轮换费用增长。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24万元,减上级专款7万元,实际完成4517万元,为预算的95.7%,同比增长27.67%。主要是加大了灾害防治和应急经费投入。

(20)其他支出652万元,全为上级专款。

(21)债务付息支出9815万元,为预算的99.92%。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为预算的79.4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554万元,同比下降36.7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0162万元,同比增长30.33%。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554万元,加上级专款318396万元,上年结余67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19332万元,收入合计9040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0162元,上解上级支出24330万元,调出资金31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9332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17106万元。具体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554万元,为预算的102.93%,同比下降36.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234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2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3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0162万元,减上级专款278202万元,实际完成61960万元,为预算的95.9%,同比下降16.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65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5053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3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00万元,为预算的100%,均为股利股息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国有资本金注入。全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22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45万元)。上年结余206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7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59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3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39万元)。滚存结余2316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239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24498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4698万元、专项债务2195201万元。截止2020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0,政府债券余额24404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1397万元、专项债券2189101万元。2020年我区获得政府债券63891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5433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5585万元。

二、十三五期间财政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更是硕果累累的五年。我们在挑战中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一)提质增效,经济实力大幅跃升 

五年来,我们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充分发挥宏观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一是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财政总收入从2015年的76.78亿元增加至150.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连续6年稳居全市第一。二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持续享受政策红利。三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

(二)开源节流,扎实做好收支管理 

五年来,我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始终把开源节流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内容,多方挖潜增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狠抓收入质量。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收入征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贯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三是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追加事项。四是持续盘活存量资金。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三)兜住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五年来,我们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号工程”,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节约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加强民生保障。把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以稳定就业、发展公平优质的教育、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等为重点,精准发力补短板,解决好广大群众期盼的民生大事、急事、难事。五年来,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保持在63%以上。

(四) 坚决履责,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决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五年来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共安排脱贫攻坚及农业农村相关资金22.02亿元,主要用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道路建设及维护、对外帮扶等。二是强化监督、防范风险。每年均对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地防范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各种风险。三是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将其作为扶贫资金日常监控一种重要手段,保证扶贫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四是扎实推进“一卡通”集中统发工作。确保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效落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五年来,我们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定的目标,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零基预算“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守住民生底线、严格区分轻重缓急、职责与经费相匹配”原则,强化预算与实际工作的统筹衔接,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二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初步建成覆盖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五年来,全区政府采购计划金额约145.73亿元,实际采购规模约140.35亿元,节约资金5.38亿元,节约率为3.69%。四是严格履行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2016年至今完成项目送审金额479.24亿元,审定金额431.51亿元,审减47.73亿元,综合审减率9.96%。五是扎实开展“投转固”工作。五年来共完成65个财务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审定金额22.44亿元。六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制定了《关于调整观山湖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加强各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的审批与监管职责,制定了《观山湖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与监督方案》。

(六)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

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一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合理控制项目预算安排的力度和节奏,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坚决不实施超出财力的支出政策。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大债务风险评估、统计、监测,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依法规范政府举债方式,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另一方面有效化解存量债务,落实化债计划,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七)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根据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明确我区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聚焦做强实体经济,坚持系统观念,抢抓“强省会”五年行动重大机遇,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50000万元,增长2%。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结合对上级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23150万元,加预计上级转移支付及下级上解收入11497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982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35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71002万元,预计2021年可用财力6133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同比增长0.2%,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1.收入方面:

税收收入479490万元,同比增长13.2%;非税收入43660万元,同比下降52.6%。

2.支出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01万元,同比下降5.49%。

(2)国防支出905万元,同比增长8.9%。

(3)公共安全支出28507万元,同比下降3.66%。

(4)教育支出75255万元,同比增长5.66%。

(5)科学技术支出33629万元,同比增长0.8%。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99万元,同比增长1.4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2万元,同比增长9.97%。

(8)卫生健康支出23210万元,同比下降9.21%。

(9)节能环保支出6155万元,同比增长9.09%。

(10)城乡社区支出211685万元,同比下降6.31%。

(11)农林水支出19504万元,同比增长5.58%。

(12)交通运输支出5321万元,同比增长4.64%。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373万元,同比增长7.03%。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28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末上级下达该科目的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和外经贸发展资金420万元,剔除此因素后,与上年持平。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04万元,同比增长85.21%。主要是规划局划至自然资源局,故增加了相应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25485万元,同比增长5.76%。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0万元,同比下降43.43%。主要是按期轮换的粮食储备量较上年减少致轮换费用降低。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49万元,同比增长38.34%。主要是增加了消防经费等。

(19)债务付息支出9520万元。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4万元。

(21)预备费7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符合《预算法》规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6000万元,上年结余17119万元,预计收到上级专款64813万元,全部安排支出177932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6000万元,上年结余17106万元,全部安排支出113106万元。预计收到上级专款64813万元一并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为177919万元,具体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000万元,加上年结余16570万元,安排支出106570万元。预计收到上级专款64813万元一并安排,支出共计171383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安排支出1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加上年结余220万元,安排支出5220万元。

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3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金注入。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67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657万元)。上年结余2316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4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2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6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135万元)。滚存结余2667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0761万元)。

以上预算是在2021年作为“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内外部环境严峻复杂,综合考虑了我区面临的各种机遇和挑战的前提下进行编制的,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全区人民群策群力、奋力赶超才能够如期完成。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拓展全面脱贫的积极辐射效应,做好全面小康社会的持续建设。保障好群众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二是加大乡村振兴扶持力度,提高乡村建设发展质量。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绿水青山,为乡村振兴、城际发展的绿色经济提供生态保障。

(二)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继续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二是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压实各方责任,严格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持续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坚持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坚定强化实体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做实做强做大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重点招引自带能量和流量的知名实体企业,大力发展以中高端制造和中高端消费为重点的实体经济,深入推进中高端商贸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进一步巩固稳中向好的态势。二是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构筑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打造更具影响力、更具活力的创新型中心城市核心区。四是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坚持做大存量、提升增量并举,开展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实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工程,奋力推进工业实现大突破。

(四)加快补齐民生发展短板,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补齐民生事业发展短板,突出保基本、兜底线、重民生,加快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事业的现代化建设。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科学规划调整教育产业布局,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二是引进培养优质医疗资源,构建城市安全韧性体系。注重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管控工作,构建全方位的城市公共防疫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增强应对医疗安全风险的抵御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三感社区”的创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五)坚持开放创新引领,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巩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指导财政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依法做好收入征管,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三是推动财政资金电子化发展,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坚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四是强化财政监督约束力度,积极统筹规范资金使用。依托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工具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推动全区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党也将迎来百年华诞,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感恩奋进、苦干实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高质量打造“强省会”五年行动引领区,开启观山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

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政府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观山湖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docx

2020年观山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2021年预算表定.xls

观山湖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及2021年预算表定.xls

观山湖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及2021年预算表定.xls

观山湖区2020政府性基金完成情况及2021年预算表定.xls

表1-1 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债务2020年限额余额表.xls

表1-4 贵阳市观山湖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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