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及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08 14: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要求各单位按较上年只减不增原则编制,控制行政成本,现将我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汇总,2021年观山湖区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含上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的管理方式,2021年度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额控制数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由单位自行在部门预算公务费中开支,区财政不单独安排部门公务接待费。具体数据由区级部门自行公布。
(三)我区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的管理方式,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总额控制数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我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分类分档”的定额管理方式,根据单位性质、承担职能等情况分档管理,由区财政根据编制内实有车辆数核定。具体数据由区级各部门自行公布。
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1年预计上级转移支付预算为104446万元。具体构成为:返还性收入7365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7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