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明区财政预算的报告补充内容
发布日期:2017-01-26 10:3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级财政安排“三公”经费共计917万元,其中:区本级统筹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年度中根据上级安排,再行下达给单位;2017年区本级没有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2017年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区本级安排预算740万元(2016年初由于我区公务用车制度处于改革中,暂以应急保障车辆数为统计口径,统计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280台;2016年底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以财政保障经费车辆数为统计口径,统计一般公务用车数量为435台);2017年公务接待费安排147万元。
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区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包括一般预算转移支付与基金预算转移支付)。
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债〔2016〕64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批准南明区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253,581.93万元(一般债务172,830.10万元,专项债务1,080,751.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