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汇总情况
发布日期:2019-03-12 16:0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清镇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度我市包括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三公”经费支出1110万元,比2017年度1248减少138万元,下降11.06%,实现“三公”经费负增长。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主要是由于市公安局、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万元,较上年降低6.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8万元,较上年下降27.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7万元,较上年下降1.52%;3、公务接待费89万元,较上年下降28.23%。“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根据部门报送相关数据统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7人;本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28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7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57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