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5 15:5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省民爆协会,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全省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以下简称“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含库管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初次申领和到期换证的民爆安全资格证书(新任)的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民爆企业(含生产分厂和生产场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技术、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6:00-18:00。
三、考核地点
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栖碧培训基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迎宾路 6 号栖碧山庄)
四、考核方式
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80 分以上(含 80分)为合格,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核要求
(一)各企业于 7 月 24 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参加考核的书面申请,并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见附件)由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汇总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次申领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参加中爆协、其它培训机构或自主培训的证明材料;2.企业任职文件;3.学历证明;4.工作经历文件;5.身份证复印件;6.免冠照片(1 寸)两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三)到期换证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当年参加中爆协、其它培训机构或自主培训复训的证明材料;2.企业任职文件;3.身份证复印件;4.免冠照片(1 寸)两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四)参考人员考核当天需携带报名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职,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考核合格人员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 3 年。考核不合格的,由所在企业在 3 个月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补考(补考事宜另行通知)。
(六)此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考核人员统计表.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 年 7 月 5 日
(联系人:柴如惠,18008517656;张燕,1898417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