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林许准〔2025〕贵阳003号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贵州森林野生动物园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5-01-23 18:2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贵州森林野生动物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榆树市长成黑熊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熊(Ursus arctos)5只;向九江玉坤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阿拉伯狒狒(Papio hamadryas)3只,用于人工繁育和展示展演。
二、请你公司和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逃逸工作,确保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动物的安全,依法向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动物检疫证明。
三、本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逾期无效。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