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林许准〔2025〕贵阳004号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同意贵州彬鑫耀世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5-01-23 18:2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贵州彬鑫耀世文体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利用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熊(Selenarctos thibetanus)1只、猕猴(Macaca mulatta)1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保护野生动物非洲狮(Panthera leo)1只进行展演。展演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东凤镇贵黔医院对面空地。展演时间: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10日,逾期无效。
请你公司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展演、运输、饲养过程中人和动物的安全,保障动物福利,表演过程中不得虐待动物。运输过程中依法向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动物检疫证明。
请贵阳市乌当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被许可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