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常见野生动植物
发布日期:2025-07-31 10:4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画眉Garrulax canorus
英文名:Chinese Hwamei
别名:金画鹛
画眉(杨雄威拍摄)
野外识别特征
体长21~24厘米。整体棕褐色;最显著的特征是白色的眼圈在眼后延伸成狭窄的眉纹。
生态习性
主要栖息于低山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的矮乔木、灌丛、林缘、竹林等。常单独活动。主要以昆虫为食,也吃果实、种子及农作物等。繁殖期4~7月,营巢于灌木,巢呈浅杯状,主要由叶、细枝、草茎、细根等编织而成。
保护现状
国家二级、CITES附录Ⅱ、IUCN-LC、红色名录-NT
环颈雉Phasianus colchicus
英文名:Common Pheasant
别名:雉鸡、野鸡、山鸡、七彩山鸡
环颈雉(张海波拍摄)
野外识别特征
雄鸟体长73~87厘米,雌鸟体长57~61厘米。雄鸟羽色华丽,头部具金属绿色光泽,眼周具鲜红色裸皮,有显眼的耳羽簇,尾长而尖,棕褐色具褐色横纹。雌鸟较小且颜色暗淡,整体棕褐色密布具浅褐色斑纹。
生态习性
主要栖息于山地、低山丘陵、农田、沼泽草地等。雄鸟单独或集小群活动,雌鸟及雏鸟偶尔与其他鸟类混群。杂食性,食物随地区和季节而不同。繁殖期3~7月,营巢于草丛、芦苇丛或灌丛中地上等,内垫枯草、树叶和羽毛即成。雏鸟早成性。
保护现状
IUCN-LC、红色名录-LC、“三有”
栗树鸭Dendrocygna javanica
英文名:Lesser Whistling Duck
别名:泥鸭、啸鸭
栗树鸭(张海波拍摄)
野外识别特征
体长38~41厘米。头顶深褐色,头及颈皮黄色;背褐而具棕色扇贝形纹;下体浅栗色,尾下覆羽白色;飞行时可见翼上棕红色的覆羽,以及伸出尾羽的腿部。
生态习性
主要栖息于湖泊、沼泽、红树林及稻田等。有时能集成上千只的大群。半夜行性。主要吃稻谷、作物幼苗等植物性食物,也吃昆虫、软体动物和小鱼等动物。繁殖期5~7月,营巢于草丛、沼泽或树洞中,巢由草叶和草茎构成。
保护现状
国家二级、IUCN-LC、红色名录-VU
山斑鸠Streptopelia orientalis
英文名:Oriental Turtle Dove
别名:斑鸠、金背斑鸠、麒麟鸠、灰咕咕、山鸠
山斑鸠(张海波拍摄)
野外识别特征
体长30~33厘米。头、颈、上体余部及胸部粉褐色,颈侧具数道黑白相间之横斑,翼上覆羽暗褐色,具棕色羽缘,构成清晰而密集的鳞状斑。
生态习性
主要栖息于低山丘陵、平原山地的阔叶林、次生林、果园、农田及村寨周边林缘。常成对或小群活动。主要以果实、种子、嫩叶、幼芽等为食,也吃昆虫。繁殖期4~7月,营巢于森林中树的主干枝杈上。巢呈盘状,甚简陋,主要由细枯树枝交错堆集而成。
保护现状
IUCN-LC、红色名录-LC、“三有”
珠颈斑鸠Spilopelia chinensis
英文名:Spotted Dove
别名:花脖斑鸠、珍珠鸠、斑颈鸠、珠颈鸽、野鸽子、花斑鸠、灰咕咕
珠颈斑鸠(张海波拍摄)
野外识别特征
体长30~33厘米。整体褐色,颈部至腹部略沾粉色。颈部两侧为黑色,密布白色珍珠状点斑,幼鸟点斑不清晰或无点斑。
生态习性
主要栖息于有稀疏树木生长的平原、草地、低山丘陵和农田地带。常结小群活动。主要以植物种子为食,也吃动物性食物。繁殖期4~11月,营巢于小树杈、矮树丛或灌丛间。巢呈平盘状,甚简陋,主要由一些细枝堆叠而成。
保护现状
IUCN-LC、红色名录-LC、“三有”
法 律 红 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提供狩猎、人工繁育、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违 法 后 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可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处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