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09: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贵阳贵安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展示,请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认真总结幸福河湖建设的典型案例,撰写1篇典型案例文稿,并收集典型案例代表性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会同区(市、县、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对报送的幸福河湖进行自评打分。请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提纲与编写要求撰写案例材料,于2月15日前将案例材料(案例推荐表、文字材料、代表性图片、视频、自评打分表等)报送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人:刘昊;联系电话:85760016)
附件:1.附件1: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征集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1).pdf
2.附件2: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