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贵阳贵安市级河流“河长+检察长”名录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09: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人民检察院,贵安新区直管各乡镇、街道:
根据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河长+检察长”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河长办发〔2022〕6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河长+检察长”名录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其他相关职责不变。
附件:1.附件:1.贵阳贵安2023年市级河流“河长+检察长”名录.xlsx
2.附件:2.贵阳贵安“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贵阳贵安河长制办公室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