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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水务管理局2021年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2-03-16 14:1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按照《贵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安排》、《贵州省水利行业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贵阳市水务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相关要求,我局2021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扎实开展工作,现就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我局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委(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局长办公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全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保水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市“放管服”工作要求,做到“应放尽放”,并加强对下放的事项强化监督指导,加强行政审批下放承接能力建设,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特别做好告知承诺实施工作,为企业提供便利。做好“一网通办”的相关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得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南,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了行政许可办理指南。

我局按照行政审批“六个一”改革要求,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确认当场办结事项和承诺办结事项,并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了公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2、完善清单动态管理

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我局已完成2021年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制作了我局权力运行流程图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同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坚决拒绝办理权责清单外事项。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严格按照机构改革后行政机构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按省市编办要求推进本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贯彻执行《贵州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贵阳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积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配合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积极推进水权价格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录。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工作,通过驻村帮扶干部宣讲法律法规、发放法律手册等方式落实了法治扶贫相关工作任务。

4、加强市场监管

认真落实好《贵州省水利厅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深化中介服务清理和整治工作,促进水利投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了全市河湖专项执法检查综合执法活动。在市级信用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行了“双公示”。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局发出的公文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5、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已将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受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力度,目前已对涉及的证照和材料进行了清理,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和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是我局修订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贵阳市建设项目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审批(施工用水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修订)》、《贵阳市建设项目节水评估报告或方案审查“先诺后审制” 实施办法(修订)》和《贵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修订)》,拓宽了我局容缺审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范围。

三是我局牵头制定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工作推进方案》和《贵阳贵安全面提升“获得用水”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实现了对于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的,供水专营企业办理时限不超过 25 个工作日,若涉及施工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在贵阳贵安范围内实现企业用水报装“0件材料、2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获得用水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用水”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9月牵头制定了《贵阳市组织参加国家级和贵州省2021年度营商环境“获得用水”指标评估工作方案》并于11月初组织全市水务部门及供水企业参加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估集中填报工作。

6、强化水事执法工作

我局今年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阶段性)》、《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汛期打击非法排污、非法侵占河道及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水土保持监督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等,按照专项与日常巡查结合的方式,查处了一批涉水违法案件,起到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构

坚持水利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水利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水利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8、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了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修改工作。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制发和管理规范性文件。未因报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被错情通报。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

按照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各项清理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清理情况汇报。2021年我局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我局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认真落实《中共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贵阳市水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贵阳市水务管理局重大项目》等,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水利系统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11、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

我局逐步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建立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机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1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和加强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在服务依法决策、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40余份,参与出庭应诉2次,并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提供专业法律审查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认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按照法定期限对已处罚未执行的案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1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水利系统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并印发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 》的制定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贵州省河湖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等,起草了《贵阳贵安河湖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涉水违法行为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我局严格执行《贵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贵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贵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施行,并已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15、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日常执法巡(检)查工作。2021年至今,我局水政监察支队针对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共计开展日常巡查5100余次(夜间执法152次、联合执法114次),出动执法车辆2800余车次、执法船1700余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9000余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9起(不含非法垂钓),劝离垂钓人员9956人次、游泳(玩)人员4102人次;针对市管河流共计开展日常检查294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巡查市管河流共计1600余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2起。

二是案件审查工作。2021年1-11月,累计立案查处各类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129件,建议处罚金额605.36万元,其中:水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18件,防洪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案4件,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8件,侵占库容案10件,非法垂钓案83件,其他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6件,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案件4件。

三是拟定方案,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1.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两湖一库”范围内“十年禁渔”工作,拟定并印发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阶段性)》,要求从严执法、精准打击,形成常态化机制。

2021年至今,共计出动禁捕专班2500余人次,执法船1700余艘次,联合属地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乡镇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8次,暂扣鱼竿5500余根、拆除鱼棚33个,收缴非法捕捞工具木船2艘,立案查处违法垂钓案件83起、非法捕捞1起,清除非法捕捞网具5300余张,释放非法捕捞渔获物500余斤。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涉刑案件30起,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60余次,有效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保护了流域水生态环境。

2.继续抓好“保水源”、“清四乱”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

3.为保护贵阳市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安全,建立健全两湖一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拟定并印发了《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4.针对汛期安全问题,拟定并印发了《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汛期打击非法排污、非法侵占河道及垃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5.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建设美丽河湖,有效防止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严厉打击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按照《贵阳市水政监察支队2021年水土保持监督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2021年9月14日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2021年9月15日正式启动为期15天的水土保持监督专项执法行动,分7个现场检查组对六个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以及四个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综保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共计执法检查生产建设项目237个,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查处,检查发现涉嫌“未批先建”项目48个、“未验先投”项目23个,执法检查过程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及宣传报道,让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广大公众增强了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强化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1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我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正在建设的“云上贵州、“水利云”“贵州河湖大数据信息系统”等省市信息平台、省水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通过正在建设的“智慧水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行政执法信息收集、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贵阳市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1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认真落实《贵州省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贵阳市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畅通水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水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今年组织开展了2次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部署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区县市组织推报1-2个案卷到市局开展评查,督促区县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我局严格确定了机关各处室、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已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并接受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18、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我局严格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已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和换发证等工作。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今年计划举办一期全市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19、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积极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水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常工作秩序、阻碍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配合省厅做好第二批信息化设备的发放工作,加强信息化设备的使用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我局积极改善执法条件,目前配发及购置执法记录仪、高清数码相机、录音笔、无人机系统等执法装备。

20、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

我局对接完成水资源费改税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费改税工作步伐。完善以市县为主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征收方式和流程,全面清理征收生产运营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实现依法足额征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局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及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确保全市水利系统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建立水利系统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各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

22、自觉接受监督

我局认真执行报备政府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按规定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水利系统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

23、加强内部监督

我局完善水利系统内部层级监督,改进对县级水行政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的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2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执行省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事项及时通过局网站等媒介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和话题进行解读,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

25、健全水事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今年无水事纠纷发生。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司法途径解决机制,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贵阳市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行政复议的申请工作,及时将接到的行政复议诉求转交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

26、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我局配合市政府、省水利厅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大本单位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应诉败诉分析通报和整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质量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7、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党委带头学习,目前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已组织进行了法治专题学习。规范具体措施。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参加法律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做到不漏一人,考试合格率100%。

二是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今年通过城市应急广播系统及公交车,同时通过个区县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现场宣传发放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册。

三是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民法典》,并积极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订购民法典手册并及时下发,做到人手一册,加强学习运用,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号,转载相关民法典宣传短视频进行学习宣传。

四是组织全局开展了“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并在12月4日参加了市司法局在筑城广场组织的现场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规手册和宣传折页300余份。

28、完善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

我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教育制度机制,把学习掌握宪法、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在全市水利系统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要求今后新任职人员一律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省法宣办组织的在线学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线学习、保密法在线学习等活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9、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面整合水利系统法治建设资源,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实。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局党委研究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局党委在年内已研究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和处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议题。年初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

30、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市水利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力度。主要负责人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执行,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全年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31、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研究细化水利改革发展考核中法治建设对县区考核指标,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述职并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

32、持续开展水利法治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我局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创新形式与载体,因受疫情影响,我局今年采取了线上宣传的方式,与贵阳日报联手,通过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号等线上方式,深入推进“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宣传,认真开展好第28届“世界水日”和第33届“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二是印制《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手册,在日常巡查执法过程中对检查对象发放并进行现场解读,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法律条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33、加强工作作风和队伍建设

我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业务也是抓整治的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法治第一人责任履职方面

1、增强法治意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法治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提升自身及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法治业务培训及法律知识竞赛,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水平。

3、深入实践,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针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活动,杜绝违法违纪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1、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一是组织开展一期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供水、节水等法规组织学习,开展现场执法实务培训。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学习,掌握执法过程中的具体程序和相关细节。三是组织现场执法观摩,通过现场执法教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2、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能力培养。一是积极对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派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复议,提高行政复议的能力;二是增加复议人员。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复议资格考核。

3、加强与刑事司法机构的对接。及时将涉及案情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与刑事司法机构进行通报,按照对方工作要求做好各种资料准备,符合条件后及时移交,避免出现错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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