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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1 16:5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省水利厅《贵州省 2022 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黔水防〔2022〕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局水旱灾害防御实际工作,现将贵阳贵安小(1)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易发区“三个负责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详细请查看附件:
附件:贵阳贵安小(1)型及以上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
贵阳贵安山洪灾害易发区“三个负责人”
贵阳贵安重要防洪单位(工程、点位)责任人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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