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单两库一计划”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6 09:2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单两库一计划”管理细则(试行)》已经贵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代章)
2019年8月16日
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单两库一计划”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抽查检查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本局权责清单及“互联网+监管”清单,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格式规范,建立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主体、监管形式、监管方式、检查依据等,通过省双随机平台发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 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健全完善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强化信用、风险、行业分类、监管层级等标识。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各部门根据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实时维护。
第四条 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各部门要将检查人员基本情况、所在处室、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职务、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于检查人员名录库,为有效匹配本行业、本专业检查人员提供支撑。
各部门负责在本单位调入调出人员、退休人员办理手续后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执法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维护。
第五条各部门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广泛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等人员,纳入专家名录库动态管理,有效标注专家姓名、所在单位、业务专长、服务领域等,为专业性抽查需要提供支撑。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突出全局监管重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主体、监管形式、监管方式、检查对象基数、抽查比例、检查时限等,通过双随机平台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对公布的抽查计划进行调整。原则上半年调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抽查计划报市联席办备案后在双随机平台公示。
第七条 本细则由贵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负责解释,各区(市、县)参照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