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3 16:0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为下一步系统监管场景运用、实际操作打好基础,根据市政府办〔2021〕6696号批示意见,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和指导,依据职责,现就动态调整“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是“互联网+监管”系统
基础核心,各相关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严格按照
要求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监管事项检
查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特别是检查实施清单未完成的单位,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对照职能职责完成好相关工作,确保每一项行政检查事项都有一条检查实施清单与之相对应。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已达100%的部门,着重开展两个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二、具体操作原则
(一)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未达100%的部门(见附件),务于8月30日前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完成率要达100%。
(二)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已达100%的部门,需进入系统,查看上级部门目录清单有无调整,如有新增则及时认领并同时录入检查实施清单。
(三)市级各相关部门动态调整情况于8月28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王国平;各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动态调整情况于9月6日前由该地区牵头部门汇总后报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王国平。
三、相关工作要求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是国家“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国家督查的重点内容,各级各单位务必严格
按相关流程和时间节点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于8月30日前,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于9月6日前,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全省各级各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动态调整完成。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我局将报市政府督查室严肃追责问责。、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