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14:2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市、县教育局,市教科所:
为进一步健全贵阳市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管理机制,完善管理职责,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贵阳市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管理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贵阳市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管理方案
(试行)
贵阳市自2019年启动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2022年底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乡(镇)村学前教育一体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有效推动了农村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为进一步规范资源中心管理运转,促进资源中心的有效利用,加快提升农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学前教育的差距,根据《贵州省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贵州省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配备指南(试行)》《贵阳市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乡村教育振兴要求,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依托,以村级幼儿园和农村民办幼儿园为对象,以乡(镇)村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为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共同教研等方式全面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振兴乡村学前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性原则。资源中心要紧密结合学前教研指导责任区统筹开展教研、培训、集体备课、下园指导等辐射帮带工作,促进农村幼儿园一体化发展。
(二)发展性原则。充分发挥质量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注重过程性、发展性评估,引导办好每一个资源中心,助推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
(三)可持续原则。资源中心要树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理念,充分挖掘本土文化资源、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和开发游戏材料等,建立资源可持续补给的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资源中心辐射的幼儿园均通过贵州省“园园达标”验收。
——到2025年,各区(市、县)80%及以上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幼儿园。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规划布局。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乡(镇)其他幼儿园进行管理,要充分考虑地理交通、行政区划、办园基础等因素,划定适宜的公民办农村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等为责任对象,优化调整资源中心辐射范围,确保农村公民办幼儿园全覆盖。还要结合教研指导责任区辐射范围,确保教研指导责任区覆盖的幼儿园与资源中心覆盖的幼儿园一致。
(二)完善管理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学前专干、教研员、优秀园长、骨干教师等组成的资源中心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资源中心的管理与运行;每个资源中心设1名专人具体管理资源中心各项工作;各级建立相应的资源中心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职责;将民办幼儿园参与资源中心工作情况纳入年检,将资源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示范园评估内容,形成资源中心“共享资源、捆绑考核、互助共赢”的格局。
(三)强化教研引领。资源中心要以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贯彻落实为核心,通过定期集中教研、下点指导、教师培训等方式,指导民办幼儿园和村级园规范一日生活常规,规范办园行为,坚决杜绝“小学化”。资源中心每年度集中教研不少于4次,每年度下园指导每所幼儿园不少于3次, 每学期教师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四)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要聚焦资源中心人员配置、资源配备、教研培训、质量提升、辐射引领等细化质量评估指标和考察要点,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改进评估方式,切实扭转“重建设轻管理、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有效发挥外部评估的导向、激励作用,有针对性地引导各资源中心不断完善自我评估,主动改进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县级资源中心细化管理方案,于2023年10月30日前交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市教育局将于每年下半年对资源中心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将另行下发。
(二)每年11月30日前,各区(市、县)将本年度资源中心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