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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日期:2023-10-27 11:1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对本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申请条件:

城乡老年人(年满 60 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同时具备: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方式: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审核确认(区市县民政局)。

申请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和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在街道或乡镇受理窗口领取);

2.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说明;

4.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贵阳贵安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 1.6 倍执行。

咨询电话:

贵阳市民政局救助处:0851—85832642

贵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851—84124579

南明区民政局:0851—85816909

云岩区民政局:0851—86870117

花溪区民政局:0851—83858880

乌当区民政局:0851—86841646

白云区民政局:0851—84282208

观山湖区民政局:0851—84399751

清镇市民政局:0851—82514311

修文县民政局:0851—88105902

息烽县民政局:0851—87727063

开阳县民政局:0851—8725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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