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云岩区、南明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09:2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云岩区、南明区人防主管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贵安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云岩区、南明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云岩区、南明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
(联系人:廖明勇;电话:86810156)
2022年5月30日
贵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对云岩区、南明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忠雄同志在听取人防工作汇报时对人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贵安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园区事园区办”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函〔2022〕61号)工作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下放目的
紧紧遵循市政府办公厅力争“市级权限应放尽放、属地政府应接尽接、涉企事项应进必进、社会事务应剥尽剥”的“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实现我市6个行政区人防行政许可权限统一,为下步市人防行政权力事项的集中下放夯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强省会”五年行动,助力快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促进贵阳高质量发展。
二、下放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2项:
(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三、下放方式
直接下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对照工作方案进度要求,明确权力下放各项承接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工作。
(二)业务培训阶段
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抽调业务人员采取跟班学习、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业务办理水平。
平台搭建阶段
做好开通相关平台账号、搭建平台系统、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构、编制相关文书格式等工作,建立完整的工作流程和业务受理、办理体系。
(四)正式下放阶段
自2022年7月1日起,云岩区、南明区人防主管部门正式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开展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安排部署行政权力承接工作,市人防办工程处在业务培训及平台搭建阶段提供相应指导和必要协助。
(二)规范行政审批
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构,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工作制度、办理流程等,规范行政审批。
(三)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权履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承担所承接的行政权力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相关责任。
云岩区、南明区人防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承接工作的运行情况报告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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