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来人口及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居住证办理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16:0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贵安新区公安局治安支队,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
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外来人口及其子女需要办理居住证用于入学报名,届时居住证业务量将大幅上升,为做好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居住证办理保障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应办尽办。一是做好系统登记信息的认定。凡是在“贵州省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贵阳市实有人口管理平台”“贵州省社区警务工作平台”任一系统平台查询已登记满半年的,应直接受理或导入数据、上传登记界面截图受理,不得要求群众再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放宽资料认可。未在以上三个系统登记或登记未满半年的,根据群众提供的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营业执照、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对于街道、居委会、物业和民警调查后出具的其他能证明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材料也应认可受理。三是做好互联网申报办理。针对群众在贵州公安APP中提交的居住证办理申请,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材料齐全的应导入材料办理。对材料不齐全或线上无法核实情况的,应电话联系告知或上门进一步核实。
二、强化支撑保障。一是要再次开展培训抽查。尤其是窗口户籍民警、社区民警、辅警、警务助理务必要知晓居住证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且熟练操作业务系统,确保群众办理居住证业务时能准确答复和快速办理。二是针对居住证业务量特别大的区县、派出所,应增添制证制备,受理—审核—签发—制证—发放全流程应加强人员配置,确保群众在最短时间内领取居住证。三是遇停电、设备故障等非人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困难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联系协调解决或向上级部门求助、报备,并做好对群众的解答工作。
三、完善奖惩措施。一方面,针对居住证办理工作中业务技能熟练规范、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群众评价高的单位或个人,要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事例报送并加以宣传报道,同时在评先评优和目标考核上要予以相应激励。另一方面,针对居住证办理工作中解答不清、对待群众生、冷、硬、故意推诿、该办不办、设门槛、屡教不改、多次被投诉并查实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扣除目标考核等措施严厉惩戒。凡支队接到的信访投诉,经查属实的,先扣除目标考核再转办整改。
以上通知请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传达至各派出所。
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