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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2025年第5批次)

发布日期:2025-06-13 11:0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AEU834、贵AMH804、贵G64314、贵A08806、贵A98FY2、贵F9C271、贵AKN706、川FF60262、贵FBG223、贵AH13U3等584台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等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本公告内的车辆信息为部分2025年第5批次公告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信息,所有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1、云岩区暂扣清单(后勤装备处2025年第21批)

2、乌当区分局暂扣清单(后勤装备处2025年第23批)

3、花溪区分局暂扣清单(后勤装备处2025年第26批)

4、车辆管理所暂扣清单(后勤装备处2025年第29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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