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2025年第5批次)
发布日期:2025-06-13 11:0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AEU834、贵AMH804、贵G64314、贵A08806、贵A98FY2、贵F9C271、贵AKN706、川FF60262、贵FBG223、贵AH13U3等584台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二三轮电动车等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分局、乌当分局、花溪分局、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本公告内的车辆信息为部分2025年第5批次公告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信息,所有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