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1 11:3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筑府办函〔2015〕20号)文件和2018年全市第一次生态例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8〕34号)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11月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云岩区夺冠,白云区垫底。
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依次为:云岩区、双龙区、南明区、开阳县、观山湖区、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花溪区、修文县、经开区、白云区。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1月份,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在93.1%~100%之间,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白云区、双龙区、综保区、经开区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云岩区、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高新区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息烽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与细颗粒物(PM2.5)并列为首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55~3.5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