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11 13: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筑府办函〔2015〕20号)文件和2018年全市第一次生态例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8〕34号)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12月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双龙区夺冠,白云区垫底。
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依次为:双龙区、云岩区、南明区、修文县、观山湖区、开阳县、经开区、清镇市、乌当区、花溪区、息烽县、白云区。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2月份,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在88.9%~100%之间,除白云区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外,其余各区(市、县)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84~3.71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