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0 15:5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筑府办函〔2015〕20号)文件和2018年全市第一次生态例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8〕34号)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2年12月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清镇市夺冠。
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依次为:清镇市、白云区、经开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南明区、开阳县、花溪区、乌当区、云岩区、观山湖区、修文县、息烽县。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2月份,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为83.9%~100%,各区(市、县)首要污染物以细颗粒物(PM2.5)为主,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16~4.1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