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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3-02-15 15:31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筑府办函〔2015〕20号)文件和2018年全市第一次生态例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8〕34号)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3年1月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息烽县夺冠。

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依次为:息烽县、高新区、综保区、白云区、清镇市、乌当区、观山湖区、云岩区、修文县、花溪区、南明区、开阳县、经开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月份,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为87.1%~100%,各区(市、县)首要污染物以细颗粒物(PM2.5)为主,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11~4.14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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