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4-02-19 16:4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等,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4年1月各区(市、县、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名。
2024年1月,各区(市、县、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3.5%~100.0%之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24~3.34之间,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乌当区第1、观山湖区第2、综保区第3、双龙区第4、云岩区第5、南明区第6、花溪区第7、清镇市第8、高新区第9、白云区第10、经开区第11、开阳县第12、修文县第13、息烽县第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