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麦架河流域及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6-06 11:0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阳市麦架河流域、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筑府办函〔2020〕50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4月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将罗格凼河高新区出境断面责任主体调整为白云区政府
罗格凼河高新区出境断面虽位于高新区规划区范围,目前未开发,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当地居民生活产生。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承担社会事务的开发区要加快剥离社会事务由属地政府承担的要求,加上该片区属于未开发区,现将罗格凼河高新区出境断面责任主体调整为白云区政府。待高新区对该片区开发后再将责任主体调整为高新区管委会。从2022年1月起,该断面涉及的生态补偿由白云区政府负责缴纳。
二、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2024年4月监测数据显示:
麦架河干流3个断面,达标断面为:麦架河白云区入高新区断面水质为Ⅱ类、麦架河高新区出境断面水质为Ⅲ类;不达标断面为:麦架河白云区出境断面氨氮、总磷超标,浓度分别为4.628mg/L、0.71mg/L,水质为劣Ⅴ类。
麦架河支流9个断面,5个断面不达标,其余断面达标。不达标断面为:(一)斑竹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超标,浓度为27mg/L,水质为Ⅳ类;(二)沙文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均超标,浓度分别为10.454mg/L、0.89mg/L,水质为劣Ⅴ类;(三)大泥窝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超标,浓度分别为1.662mg/L、0.35mg/L,水质为Ⅴ类;(四)罗格凼河高新区出境断面COD、氨氮、总磷均超标,浓度分别为68mg/L、13.889mg/L、1.3mg/L,水质为劣Ⅴ类;(五)苏庄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氨氮、总磷超标,浓度分别为32mg/L、7.545mg/L、0.72mg/L,水质为劣Ⅴ类。
猫跳河下游支流7个断面均达标。
三、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麦架河流域、猫跳河下游影响区水质断面考核及生态补偿办法》,考核断面当月水质达标时,不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断面水质超标时,需根据污染物超标总量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4月份核算结果如下(详见附件):
(一)白云区:麦架河白云区出境断面COD、氨氮分别超标8.962吨、1.175吨;斑竹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超标0.315吨;沙文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134吨、0.009吨;大泥窝河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076吨、0.023吨;罗格凼河高新区出境断面COD、氨氮、总磷分别超标1.728吨、0.464吨、0.04吨;苏庄大沟白云区入高新区交界断面COD、氨氮、总磷分别超标0.984吨、2.974吨、0.207吨,合计需缴纳生态补偿金29.339万元。
(二)高新区: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三)观山湖区: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四)修文县: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五)清镇市: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4月,麦架河流域及猫跳河下游影响区,白云区应缴纳生态补偿金29.3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