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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6-06 11:0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52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4月份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2024年4月自动监测站结果显示,南明河14个考核断面,13个断面达标,支流松溪河断面总磷超标,浓度为0.29mg/L,水质为地表水Ⅳ类。

二、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断面当月水质达标时,不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时,需根据污染物超标总量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4月份核算结果如下:

1.花溪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2.经开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3.南明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4.云岩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5.乌当区:干流出境断面达标,支流松溪河断面总磷超标0.08吨,应缴纳生态补偿金0.16万元。

根据核算结果,2024年4月份,南明河流域乌当区应缴纳生态补偿金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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