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4-08-02 14:5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筑委厅字〔2018〕52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6月份南明河流域水质监测与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结果
根据2024年6月自动监测站结果显示,南明河14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标。
二、生态补偿核算结果
根据《贵阳市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考核断面当月水质达标时,不缴纳生态补偿资金;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时,需根据污染物超标总量缴纳生态补偿金。
2024年6月份核算结果如下:
1.花溪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2.经开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3.南明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4.云岩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
5.乌当区:干流、支流出境断面达标,不缴纳生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