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贵阳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
发布日期:2021-12-17 10:26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黔环办[2020]80号)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环通[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11月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 全市污染源监测情况
本月共计4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1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1家污水处理厂。
二、重点排污单位超达标情况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达标率为83%,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