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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贵阳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发布

发布日期:2022-01-19 14:09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黔环办〔2020〕80号)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环通〔2021〕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12月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 全市污染源监测情况

本月共计27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15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4家污水处理厂。

二、重点排污单位超达标情况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达标率为100%,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达标率为100%,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100%。

附件:贵阳市2021年12月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发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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