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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处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2023年打算

发布日期:2022-12-01 17:4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贵阳贵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行动方案》,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坚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统筹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持续推进生态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实施“绿盾”专项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

贵阳市共建有自然保护地26处,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共五大类,总面积约1379.97平方公里,重叠面积343.85平方公里,去重剩余1036.12平方公里。其中:森林公园10个(国家级1个、省级9个)、风景名胜区9个(国家级1个、省级8个)、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贵阳市各区(市、县)均涉及自然保护地分布。初步形成了保护我市重点珍稀野生动植物、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为维护我市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绿盾2017”、“绿盾2018”工作内容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工作,我市未涉及相关工作内容。自2019年至今,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绿盾2019”、“绿盾2020”、“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调度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水务、文旅等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地采矿(石)、采沙、修路、筑坝、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焦点问题的实地核查,并将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存在问题移交属地政府及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一案一策”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根据我市上报实地核实台账技术审核后,先后于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移交我市问题点位20045个、142个、133、16个问题点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梳理存在问题149个。截至目前,“绿盾2021”需上级认定销号的133个问题已完成销号117个,销号率87.9%,其余16个正组织整改销号;“绿盾2022”需上级认定销号的16个问题已完成销号13个,销号率81%。

(二)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大生态战略贵阳行动的实施意见》,贵阳市成立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设置在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试行)。2021年局第九次党委会决定实施《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公开招标,贵州黔泓鑫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198.80万元。项目是对全市范围陆生、水生、动物、植物等共计22个专项调查领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摸底调查与评价,摸清我市生物物种资源底数,为实施大生态战略提供科学详实依据。

截至2022年12月,黔鸿鑫公司(8月更名为贵州勘设生态环境咨询管理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项目阶段成果,并通过第三方(中国环科院)审查,达到合同约定阶段成效。我局依据合同内容,累计支付进度款879.52万元(预付329.82万元,第一年进度款549.7万元,占合同总价款40%)。截至目前,项目共有省内外12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投入专业调查人员1600人次、研究生2880人次、本科生4850人次。完成全市88个调查单元(乡镇)的野外调查工作(包含样线440条、样方400个、样带800条)。开展专题外业调查22个,拍摄清晰照片5万余张,完成标本鉴定1万余份,调查群落320个,完成单元野外调查88个,完成22个阶段性专题报告及分布图,完成初步名录及框架初稿、初步资源分布图,搭建贵阳市生物多样性录入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阶段调查发现植物类1630种、动物类741种、大型真菌类166种、昆虫类283种。其中发现保护种 45种(豹猫、猕猴、红嘴相思鸟、红腹锦鸡)、新物种4种(贵阳单蛛、贵阳花叶蛛、贵阳双胜蛛、贵阳逍遥蛛)、爬行类濒危物种3种(王棉蛇、黑眉锦蛇、眼镜王蛇)、贵州特有鱼类2种(多斑金线鲃、宽头林氏鲃)。发现贵州省新记录蜘蛛4种(耳斑逍遥蛛、红棕逍遥蛛、刺跗逍遥蛛、土黄逍遥蛛)、贵阳新记录两爬类4种(眼镜王蛇、中华珊瑚蛇、黑头蝰、中国林蛙)、贵州新记录昆虫1种(台湾狭天牛)、贵阳新记录昆虫14种(青球箩纹蛾、枯球箩纹蛾等)。另外还完成了22个阶段性专题报告及分布图;提交了初步名录及框架初稿、初步资源分布图;初步搭建贵阳市生物多样性录入系统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12月26日,筹备召开了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闻发布会,向广大市民报告了历时三年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阶段性成果。提出下一步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精神,结合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成果,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2023年1月3日,组织实施了贵阳生物多样性成果展,从珍稀生物、陆生生物、水生生物、洞穴生物、生态景观5个板块展示了我市生物多样性成果。还将推进重要时段的“巡展”和展览“进机关、进社区、进公园、进校园、进景区”的“五进”活动,希望通过展示良好生态环境下的生物多样性,倡导市民朋友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凝聚珍爱万物、呵护生命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试点示范创建

贵阳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将生态示范创建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和平台载体。2017年以来,观山湖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称号,花溪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省级“两山”基地称号,乌当区获得国家“两山”基地称号。2021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贵阳市“十四五”生态示范创建计划》,明确了各区县生态示范创建的时序和方向。

2022年,在贵阳市委、市政府指导下,花溪区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在获得省“两山”基地称号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两山”基地称号,依靠良好的生态本底优势,小孟工业园区成功建成西南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工业园,成为贵州省、贵阳市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溪云小镇荣获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区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0310件,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93%。其次,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到99%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地表水III类以上占比保持在10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50.8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57平方米,“大花园、大溪流”城市发展特色日益彰显。花溪区先后荣膺“2019年度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获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青岩镇龙井村入选2019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花溪区荣列中国最美县域榜单。旅游总收入、游客接待量分别保持年均25%左右增长,2015年至2019年,全区旅游总收入从142.3亿元跃升至470.2亿元,增长了3.3倍,旅游产业呈现井喷发展的态势,真正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2022年花溪区获得国家“两山”基地称号。

启动了贵阳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前,已完成《贵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基础资料搜集工作,启动规划文本编制,拟于3月10日完成初稿编制,3月底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启动大会,6月30日前发布实施;有序推进项目包装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毕,正在走财评程序;部、省、市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基本建立,1月份先后两次赴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汇报相关工作,拟于2月份赴生态环境部对接协调相关工作。同步推动清镇市申报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

(四)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275家矿山名册,40家已关停(拆除),43家在建,46家未开工建设,51家在生产,95家停产。经现场检查,共发现75家矿山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主要涉及“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均已进行相应查处,共计罚款844.5万元。275家矿山中有33家煤矿,目前15家已关停(拆除),6家在建,5家未开工建设,1家在生产,6家停产。其中,已关停(拆除)的15家矿山中,除1家矿井水处理设施运行外,其余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基本拆除;正在建设的6家矿山,污水处理站、作业场地大棚、喷淋设施等污染治理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同步进行建设;在生产的1家矿山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完善,建有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停产的6家矿山中,2家无矿井水溢流,4家建有矿井水处理站。经现场检查,共发现6家矿山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主要涉及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存放煤矸石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均已进行相应查处,共计罚款69.4万元。

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修文县14座矿山已累计复绿1086亩、复垦172亩,工程性治理措施全部实施完成。在前期已移除2座的基础上,将剩余12座全部移除绿色矿山名录。对修文县响鼓坡铝土矿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成立市县联合专案组,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已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不足。一是自然保护地体系还没有建立。还没有构建完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二是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制度等方面推进缓慢。三是部分“绿盾”问题销号推进缓慢。“绿盾2017—绿盾2021”通过省级审核复核完成销号111个,占我市133个重点问题的83%;“绿盾2022”共上报完成销号13个,占16个重点问题81%,“绿盾2017—绿盾2021”、“绿盾2022”均达到省级考核目标。但是,部分问题存在重视不够、资料不规范、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导致整改推进缓慢。

(二)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薄弱。一是成果转化机制还未完善。项目结束后,将提供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多项成果,但是如何发挥成果的宣传和教育长效机制,如何让项目成果更好服务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需要探索完善。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还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生态环境、林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还没有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未建立监管协调农林水务等部门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薄弱,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保护体系和宣传阵地都不健全。外来生物入侵职责不明确,相关体制机制也未健全。

(三)生态示范创建后劲乏力。一是部分区县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将生态示范创建与守好“两条底线”、“在生态文明出新绩”的要求紧密结合,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紧密结合,与实施“国发2号”文件、“强省会”、“生态立市”战略紧密结合,没有将生态示范创建作为贵阳市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更高质量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有力抓手。二是对部分区县对创建指标分析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部分区县没有认真对照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及指标体系,对本区域现状进行认真分析,补齐弱点和短板措施不够有力,特别是在资金保障方面。三是部分区县沟通协作不够、创建缺乏合力。部分区县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汇报沟通不够,对创建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未履行好区县政府责任,认为生态示范创建就是生态部门的事,统筹推进作用发挥不好,各职能部门不能各司其责,形成创建合力。

(四)生态修复监督责任还未落实到位。一是还存在边修复、边破坏。近期生态环境部转来卫片信息线索显示,部分矿山开采边界有扩大形式,边开采、边修复落实不到位。二是修复工程技术措施单一,修复效果不好。三是生态修复成效未进行科学评估。目前,生态环境部即将印发《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开展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完成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项目,摸清贵阳市生物“家底”,发布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总报告,包括专题报告22个;绘制贵阳市系列生物多样性空间格局图,编制贵阳市生物多样性编目和贵阳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最终建立贵阳市生物多样性档案;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平台;划定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和关键区,提出贵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建议。开展贵阳首届生物多样性成果巡展。积极参与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贵阳市生物多样性白皮书。

二是持续推动生态试点示范建设。启动贵阳市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整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支持,科学编制好创建规划,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努力提升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花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复核工作。启动息烽县(石硐镇)国家“两山”基地创建。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整改销号任务,持续推进149个“绿盾”问题销号。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查机制,探索利用“北斗”卫星系统、无人机航拍等,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并移交发现问题线索。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修复核查和验收机制。

自然生态保护处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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