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05 15:3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办发〔2020〕34号)和《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委退役军人组办通〔2019〕1号)精神,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首批贵州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建立和完善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目录,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特向在贵阳市区域内的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9月7日09:00—9月11日17:00
二、征集对象
具有一定规模并在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中起到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在主体性质上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在培训专业上应涵盖通用技能和高新技术的多种方向)。
三、征集原则
评选认定工作实行“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属地推送+市级征集”的原则,对符合基本条件和自愿申请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应纳入尽纳入。培训机构对于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四、征集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3.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培训场所(地)符合国家相关建筑、环保、消防等规定。
4.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5.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培训机构需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对信息含糊、不准确、虚报等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不予审批。
2.申报培训机构需在征集时间范围内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tyjrj.guiy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贵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及《贵阳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附件2)并如实填写后报送至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科(一式两份、电子版)。
3.申报培训机构应提供资质证、注册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统一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证(一式两份、电子版)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联系人:谢秋红
联系电话:86610199;手机18984896638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7号楼5层,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