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01 15:13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市卫健执法支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办公室〔2021〕273 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 8 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函〔2021〕182 号)文件精神,为认真抓好在贵阳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附件:筑卫健函〔2021〕33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