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12 15:1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执法支队,各区(市、县)卫健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11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323 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 11 部门《贵州省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黔卫健函〔2021〕177 号)精神,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 11 部门工作安排,为认真抓好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结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附件:筑卫健函〔2021〕31号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