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开阳县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作业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9-24 14:40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上报〈开阳县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作业设计〉的请示》(开发改报〔2021〕8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鉴于该《作业设计》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经研究,现予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送的《开阳县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作业设计》。
二、项目名称:开阳县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布局在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云开街道办、紫兴街道办、双流镇、金中镇、冯三镇、楠木渡镇、龙岗镇、永温镇、花梨镇、南龙乡、宅吉乡、龙水乡、米坪乡、禾丰乡、南江乡、高寨乡、毛云乡等7镇8乡和3个街道。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建设规模49800亩,其中:生态林10673.4亩,经济林39126.6亩。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017.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中央资金7968.00万元(种苗造林费1992.00万元,退耕农户现金补助5976.00万元);地方配套工作经费49.80万元(省24.90万元、市9.96万元、县14.94万元)。
六、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陈 新。
七、监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黄双福。
八、项目建设工期:2020-2024年。人工造林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九、加强工程管理。一是请抓紧做好分户丈量、合同签订以及施工的组织领导、种苗准备、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0]909号)及《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下达2020年退耕还林年度任务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20]1062号)的要求。三是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国家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项目主体工程,严禁滞留或挪用工程建设资金。四是项目法人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请接此批复后,尽快组织实施,发挥项目效益。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林业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