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筑府办发〔2019〕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时间: | 2019-03-14 | 发布时间: | 2019-03-26 22:2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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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
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和申报管理工作,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稳投资中的引领性和带动性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国家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拉动作用,扩大有效需求,促投资稳增长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在当前严控风险和加快发展的要求下,对推动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特别是推动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成了一大批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发展,但申报项目数量偏少、质量不高、规模不大等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和单位对政策掌握不准,尚未建立健全对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的统筹规划机制,与省委提出的“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抓实、抓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和申报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贵阳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统筹作用,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调查研究、培训组织、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的职责。同时,要适时整理汇编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短板,加强战略研究,找准重点领域,提出年度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和工作计划,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或相关单位业务干部对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进行不少于4个课时的集中业务培训,使各级各部门充分了解、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政策、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包装等业务知识,提高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做实项目储备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在行业管理上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工作的统筹组织,充分掌握全市的项目需求和项目储备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向政策研究和分析解读,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并组织各部门对照投向安排甄别筛选拟申报项目,提前编制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报草案(项目清单)报市政府研究。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的做法,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建设,研究编报本级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报草案并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上报。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应录入“贵州省项目云”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完成有关审批手续,确保本地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规模逐年增长。
四、完善要素保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经费投入,提前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单位限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项目管理“四制”,确保储备一批符合投向政策且具备一定前期深度的优质项目。市级每年在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中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经市政府同意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编报草案内项目,按申报要求完善前期工作。各区(市、县、开发区)也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支持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积极作为、防范风险的原则,整合各类建设资金,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供电、供水等部门要主动作为,抓好项目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全力压缩规划、土地、环保。建设等手续的审批时限,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
五、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贵阳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对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并督促、协调有关推进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比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申报、管理工作的统筹,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和规模,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六、加快项目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要结合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编报草案,将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编报草案内的项目分解落实到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开发区),并根据项目投资规模、行业影响和争取中央资金情况,建立工作专班,对项目审批、用地选址、资金申请、项目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全流程服务。市督办督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中央预算内投资通报机制,对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加强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项目实施管理和投资计划执行较好的地区和部门,在后续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倾斜;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储备、申报工作长期落后的地区和部门,适时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2019年贵阳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编报草案项目责任分解表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98份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