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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办函〔2022〕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1-18 09:45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1-18 09:45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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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2〕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贵安新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

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贵阳市贵安新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118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贵安新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

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能力,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市级相关部门的作用,整合各部门政府储备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贵阳市及贵安新区发生的、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需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较大突发事件采取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抢险救援物资装备是指市级部门所管理的各类储备物资装备。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头负责。贵阳市及贵安新区相关部门组成贵阳市贵安新区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贵阳市及贵安新区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在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分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在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前提下,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归口管理。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事件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的应急供应。

3.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市级抢险救援物资政府储备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贵阳贵安协调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应急供应。

4.合理处置,依法动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征集调用物资,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职责

(一)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

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由贵阳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贵安新区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及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贵阳供电局、贵阳警备区、武警贵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供电局、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为成员单位。

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突发事件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下达市级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向市政府提出突发事件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等,报市政府批准;

4.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执行动用市级储备物资的指令,必要时向省有关部门或省政府请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决定突发事件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的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6.研究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有关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承担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写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负责下达市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救灾物资动用指令,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2.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下达食糖、药品、食盐等重要物资动用指令,由市粮食和储备局组织调出。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负责梳理掌握贵阳市、贵安新区工业企业应急保障重点物资生产情况,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4.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地的社会秩序,防范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确保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的安全发放。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突发事件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突发事件地地质灾害调查,为抢险救援物资装备援助提供技术支撑。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突发事件地城市(县城)供气保障工作。

8.市交委:及时抢修公路、水路损毁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通行畅通;负责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运输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9.市水务局:负责突发事件地供水保障。

10.市商务局:负责抢险救援生活必需品的筹措;负责抢险救援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保障,制定好生活必需品紧急征用预案;负责督促流通企业落实社会责任储备。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卫生应急物资的紧急调用和管理,及时更新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动态信息;负责协调市内医疗卫生力量做好突发事件的伤病员医疗救治、消杀防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心理干预等工作。

12.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配合市应急局做好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统筹贵安新区辖区范围内救援物资的组织动用。

13.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做好紧急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协同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生产经营库存和社会责任储备;负责指导督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生产预案。

14.市大数据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必要的应急通信保障。

15.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提出市级粮油的动用建议,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动用指令,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16.贵阳供电局、贵安新区供电局:为事故抢险提供移动电力保障设备,及时恢复因事故受损的电力设施设备。

17.贵阳警备区:负责制定警备区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做好警备区紧急支援地方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准备工作,听令调用。

18.武警贵阳支队:负责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紧急调拨协同保障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突发事件地的社会秩序;负责制定武警部队紧急支援地方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19.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安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突发事件地的消防救援,视情况调动其他消防力量进行增援;负责制定全市消防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程度,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III级、II级、I级,I级为最高级别。

IV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较轻,事发区(市、县)、贵安新区乡(镇、街道)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基本满足需要。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启动IV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事发地救援进展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III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较严重,造成1个区(市、县)、贵安新区乡(镇、街道)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求失衡,需市级提供应急救援。根据突发事件地政府申请,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III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实施应急救援。

II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2个区(市、县)、贵安新区乡(镇、街道)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求失衡,需市级提供应急救援。根据突发事件地政府申请,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II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决定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I级: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程度特别严重,造成3个以上区(市、县)、贵安新区乡(镇、街道)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供求严重失衡,影响社会稳定,需立即提供市级应急救援。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建议,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视情况向省有关部门申请紧急支持和援助,各成员单位根据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二)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启动后,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及其他需要参加应急处置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任务,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指挥协调

启动IV级响应后,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安排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听令行动。

启动IIIII级响应后,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时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受领任务,迅速执行。响应期间,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市级物资装备应急救援工作。

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指令,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立即主持召开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指令,立即组织将抢险救援物资装备按时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期间,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需要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研究安排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工作,并督导检查相关成员单位抓好落实。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市级物资装备应急救援工作。

(四)信息通报

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响应启动后,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需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决策。

四、应急处置

(一)动用储备物资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不足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动用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申请,市人民政府视情作出是否动用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决定,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向相关成员单位发出动用指令,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动用指令,负责将指定的市级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在指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地点,以保障事发地所需。

(二)请求援助

因处置突发事件导致我市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严重不足时,根据有关工作程序,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向省相关部门或省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三)响应终止

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并报经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两周内,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总结报告报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四)结算及补库

应急响应终止后一个月内,各成员单位完成本部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动用清算工作,经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库资金,补库资金到位三个月内各成员单位完成本部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补库工作。

五、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督促所属单位或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业务培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二)演练

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督促所属单位或企业)开展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预案。

六、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

在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慢作为不作为或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贵阳贵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印4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