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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筑府办函〔2022〕13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2-12-21 发布时间: 2022-12-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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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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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筑府办函〔2022〕1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一老

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阳贵安“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一老一小”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奋力在“强省会”行动中当好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的排头兵,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建立公办机构兜底保障、普惠服务为主、市场化协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进一步扩大养老托育服务及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20个以上,基本建立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逐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向符合条件的老年群体全覆盖;基本建成市、区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3个,力争达到3.5个。

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60%,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基本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可选择、个性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普惠性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力争达到4.7个。

三、重点任务

(一)保障养老托育基本服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能力,坚持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益属性,落实《贵阳贵安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人保障制度、关爱服务机制和定期探访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托育服务中心和社区(村)综合服务所、宣传点的托育服务供给网格体系,健全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强化0—6岁儿童健康管理,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将公办托育服务与妇幼保健服务有效结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产休假、男方护理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10天育儿假政策。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率达到60%,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市县两级至少各有1所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的公办托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新生儿访视、新生儿预防接种均达到95%以上,实现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街道落实。以下各事项均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直管区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普惠供给。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按照“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人才、资金等支持政策,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普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开展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普惠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到2025年,兜底线和普惠型养老床位合计占比达到30%,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多主体市场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托育服务,积极探索家庭照护、托幼托育一体化、机关事业单位照护等多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学校、宾馆、医院、疗养院、厂房、商业设施、住宅等各类房屋,依法办理手续后,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改造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允许营利性养老托育机构依法执行“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引进、鼓励知名养老托育服务品牌在贵阳贵安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医养结合示范县及智慧示范养老院建设等活动,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到2025年,贵阳贵安符合养老服务质量标准机构设施达到150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达到40家,骨干养老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骨干托育企业数量达到5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分层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构建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功能互补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支持建设市级、县级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嵌入式、分布式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下延伸招收2—3岁幼儿托班,满足居民托育需求。到2025年,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实现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区域覆盖率达到50%以上、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居家社区服务。深入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支持现有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向居民小区延伸,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三感社区”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开展家庭式托育试点工作,对家庭托育点规范管理。到2025年,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达到10个,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托育服务。统筹整合农村养老服务与卫生健康资源,通过支持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改造、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盘活现有农村幸福院,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引导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同等享受城市养老服务补助待遇。到2025年,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在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幼儿园开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班,开展贵阳贵安婴幼儿照护双创孵化基地托育进乡村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医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医办养”“养办医”“两院一体”“医养签约”等多元化的医养结合模式。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布局,推进新建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村卫生室实现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每个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实现医养签约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健康支撑体系建设。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促进老年人及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危险因素早筛查、早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进市属各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老年病房的规范建设,各区(市、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依托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集预防保健、临床指导、科研于一体的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医育结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各托育机构要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医育结合”帮扶协议,确保紧急情况时优先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到2025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以上;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力争达到70%;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全面建成市级或以上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智慧养老示范机构建设,着力提高养老服务的大数据应用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开发并推广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能终端和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远程医疗、无线定位、安全监测、家政预约等服务。建设贵阳贵安托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机构平台化发展,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科学育儿公益课程、父母课堂等,提供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到2025年,建成贵阳贵安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婴幼儿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发挥“爽爽贵阳”城市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避暑康养旅游,培育集度假休闲、休憩观光、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俗、生态农业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休闲避暑康养产品。立足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建设中医药康养示范区和基地。依托温泉资源,发挥温泉及其周边气候的保健作用,培育以温泉养生、温泉酒店、温泉地产等“温泉服务”为核心的特色产业。以预防和康复为目标,依托贵阳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整合优质资源,发展“体育+医疗+养老”模式,培育体医养服务新业态。建设森林康养中心、森林康养健康管理中心、森林康养步道等服务设施,培育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县。到2025年,新增不少于60个适老化健身设施,力争提升改造一个市级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打造一个老年人体育公园;提升改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一批健康养老基地、养生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友好的社会环境。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将其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尊老爱幼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大力开展老年教育,逐步健全区(市、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年教育网络,实现老年大学全覆盖。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政策宣传力度,传播科学养老托育理念与知识,弘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构建尊老爱幼的友好社会环境和良好社会风气。到2025年,力争1—2所老年大学被评为中国老年大学标准化示范校,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25%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市老年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产业。推动“养老+”“托育+”多元融合,积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托育服务内容,为老年人、婴幼儿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区(市、县)引进养老托育特色产业入驻产业园区,支持老年及婴幼儿用品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及应用,大力发展功能性、日用辅助产品等。进一步扩大发展老年人、婴幼儿用品市场。到2025年,培育一批养老托育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初步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相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将贵阳贵安打造成为全国养老基地和康养目的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托育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好贵阳贵安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督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要定期报告“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实施情况。(责任单位:贵阳贵安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体统筹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贵阳贵安“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规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作为贵阳贵安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相关工作列入年度实事项目清单统筹推进,进一步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养老托育项目统筹谋划,落实用地等要素保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按照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托育机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加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的倾斜力度,每年将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探索设立养老托育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产品与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收益权等进行抵(质)押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出台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建设补助等具体措施,落实支持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房租、防疫等方面纾困扶持政策。出台普惠性托育机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专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市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鼓励在筑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依托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建设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培育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发挥计生资源优势,支持基层计生专干转岗培训从事婴幼儿照护指导,建立健全服务人才职称、激励体系,促进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规范监管。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网络技术,依法做好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评估等工作,定期对养老托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促进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长期可持续运营。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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