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阳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sjkj.guiyang.gov.cn/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31楼,邮编:550008,电话:0851-87987320)。
一、总体情况
简述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梳理《条例》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结合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到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明确各单位和部门采集、报送、公开政府信息的方法、程序,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一是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各处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重点明确在新制作或新获取信息时标注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二是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和信息发布类型,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指导、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
(四)平台建设。2020年,全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共发布1292条有关宣传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受理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主任信箱、12319等,并进行了公开答复。网站内容的实时更新,群众来信的及时回复,有力的发挥了网站的桥梁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9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6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74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2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5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1条;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2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条;依申请公开3条(网络申请数3条),按时办结数3条,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条;举报投诉数量4件。
(五)监督保障。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亲自抓,局综合处、规划信息处为牵头处室,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编制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对本局的主要任务、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超时限责任、监督投诉渠道等进行了明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对各处室日常的目录填报工作和申请处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在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监督投诉的便利途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保障。市卫生健康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4次,举办培训班3次,接受培训人员数8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3 |
23 |
5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5 |
41 |
104 |
行政强制 |
7 |
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5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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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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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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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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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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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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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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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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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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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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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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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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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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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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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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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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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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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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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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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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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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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未严格落实利益有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二是网站资源共享力度及公开类别都有待加强;三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完整、不及时;四是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五是政策解读公开不及时,解读流于形式,热点问题回应不够主动;六是门户网站栏目亟待优化。
下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创建行之有效的公开手段,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依法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并督促严格执行办会公开制度,制定会议方案时,严格落实利益有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按年度梳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四是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坚持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原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进一步从公众视角拓展政民互动的路径、方式。五是优化单位门户网站栏目,做好信息更新及网络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