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3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贵阳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公布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http://dsjj.gu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区六楼,邮编:550081,电话:0851-8798703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市大数据局官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0条,其中,“直属机构”7条,“政策解读”19条,“部门文件”5条,“发展规划”4条,“计划总结”3条,“财政信息”14条,“人事信息”6条,“产业融合”10条,“应用推广”8条,“对外交流”9条,“建议提案”24条,“党的建设”1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闭环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4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建议提案工作规定》《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局门户网站加微信公众号相结合的形式,多渠道对大数据行业资讯、前沿技术、政策文件及人事信息等进行公开和宣传。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05条、微信推送文章993篇。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度监督和考核。二是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制定政务信息公开要点和计划,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整理、归集、上报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不断优化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也存在信息精准度不够、信息发布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继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积极利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点击可获取报告电子版: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