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5-09-01 09:35:1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答复文号:筑府议复〔2025〕32号 | 类别:A |
人大代表:何云 | 届次:市十五届人大五次 |
标题: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 编号:71 |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 | 会办单位: |
摘要内容: 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 阿哈水库退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后,阿哈水库执法大队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虽然《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还未废止,但《条例》制定时基于阿哈水库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前提已发生根本改变,市人民政府正在草拟的《贵阳市进一步加强阿哈水库保护工作方案》尚未出台,导致阿哈水库水资源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管理“空窗期”。水库作为重要的水利设施和水源地,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在经开区管委会及花溪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诸多治理工作,但离“管理力度不减、水质不降”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当前水库周边环境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加强保护。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快《贵阳市进一步加强阿哈水库保护工作方案》出台进度,在该工作方案实施前,一是由市水务部门牵头,会同涉及相关部门成立执法队伍,出台过渡性治理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水库周边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水库周边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对污染行为和生态破坏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二是两湖一库管理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能,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形成过渡期常态管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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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 何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阿哈水库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副主任领衔督办件。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确保阿哈湖“水质目标不变、保护力度不减”的目标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出台了《贵阳市阿哈湖区域生态管控工作方案》《贵阳市阿哈湖区域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方案》《贵阳市阿哈湖流域(一库五支)水系保护方案》等“1+4”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部门、属地政府在阿哈水库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任务,确保在新保护条例出台实施前不留“管理真空”。为此,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了相关行动和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杂物等漂浮物,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收集及清运水库周边生活垃圾,防止水体被污染。二是强化大坝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三是常态化开展整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加强对游客、垂钓人员宣传教育。四是积极开展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加强船舶驾乘人员宣传教育。五是各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协同联动,开展岸线巡查、十年禁渔、三无船舶清理、非法排污整治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力保障水库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稿)》中提出为解决阿哈水库执法管理主体问题,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的职责任务等。2025年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草案稿)》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市直有关部门正按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下步,《条例(修订草案稿)》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后,市直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将按新修订的《条例》全力开展阿哈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胡海荣;联系电话:87987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