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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6-11 00:31:54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 类别:B
人大代表:廖成臣 届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标题:关于强化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编号:
主办单位: 会办单位:
摘要内容:

关于强化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对停车场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机动车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而且充电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使用对停车位的需求量不断加大。贵州贵阳原来经济欠发达,山区多棚户区多在住宅小区建设停车场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暴露不少问题。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大量车辆占用小区外道路、人行道停放,城区道路不断加宽、增多,道路通行能力仍减弱,造成堵车。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需求不断上升,无序停车破坏绿化带,消防通道占用,停车纠纷不断增多,形势越来越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停车场地不够,使车主道路上违章停车,造成道路通行能力降低,拥堵。以前经济欠发达,停车位的修建比例低,规划不到位等,导致业主无车位可停只能躲避执法人员,在道路上违法停车。依据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不能根本消除原有的住宅小区停车位紧张需求和矛盾冲突。物业难以彻底解决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的问题,因停车贵、停车难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映,与物业发生冲突,堵停车场口,导致警察和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经常处理这些问题,但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以贵阳市花果园为例,一栋楼3个单元住户上千户,停车位少至几十个,多的也是1:0.5的比例,按照住户与停车位比例达不到现在地方政府颁发的相关文件规定1:1以某老旧小区为例,原来规划停车位住房300余户经小区整改规划后也只能有50余个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因停车纠纷问题闹事的新闻已司空见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问题日益凸显,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已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不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出行,人行道和道路上违法停车隐患还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通行。为切实解决停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停车纠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国家支持加快贵阳棚户区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住宅小区停车的矛盾和安全问题:一是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比例规划到位,监督到位验收到位,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未规划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针对停车场改造纳入规划,提上日程国家资金支持,多方筹资加快进行停车场的建设政府统筹引导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小区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进行智能共享,解决周边小区停车使用,三是加大对新建小区的机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

办理答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廖成臣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市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停车难问题是关系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加强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是解决“停车难”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对于改善我市停车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市相关工作情况

(一)在住宅小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控事项上

(1)依法依规,严格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实施新建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等法律、法规,贵阳市人民政府相继颁布了《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对建设项目停车场、停车位的设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出具用地指标、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行政审批、规划竣工验收等多个审查、审批环节,均对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位的设计、配置标准进行了明确与管控,同时征求市交委及交管部门意见,保证了我市新建居住小区停车场、停车位的建设、配置符合国标要求及我市实际。

(2)结合实际,对相关标准进行动态维护,以更好的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近年来,结合我市城市发展的实际,针对技术办法(规定)进行了动态调整,对于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次进行了修订,不断完善,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设施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即在2013年以前(《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08年2月1日实施)),是以户数配比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在2013年1月以后,均是以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比系数配置机动车停车位,且停车位的配比指标在科学配比的基础上有所提升,以适应不断增大的停车需求。目前,正在启动新一轮的《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就停车位配比,停车场设置标准等亦将进行新一轮的论证及调整,以更加适应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

(3)响应国家加快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号召,更新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建设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的相关要求,对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在停车场建设规划管控要求上,增加了相应的内容,即“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按照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上,须对充电设施车位的相关设计参数进行明确,在规划竣工验收阶段,亦按照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复核、验收。确保我市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与日俱增,停车难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解决停车难问题,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通过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和换乘体系,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打造方便、舒适、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才是有效解决停车难的根本途径。

(二)近年来贵阳停车改革工作概况

1.组织实施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2018年3月,为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产业富民、共建共享惠民的目标,经贵阳市委深改会研究同意,贵阳市印发了《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要求力争三年时间,完成停车场共建共享项目200个以上,新增公共停车位30000个以上。以群众停车需求为核心,摸清停车资源底数,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和物流枢纽建设,编制专项规划。通过停车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强停车综合治理、强化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等方式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存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公共服务短板,解决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难问题,同时制定不同侧重点的停车场建设标准,加快停车场建设提档升级转型,推进国家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落地。2018年,贵阳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2700余个。

我市印发的《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发〔2017〕29号文),已明确《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共享资源规划导则》,其中提到的共享资源包含停车场,按照《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共享资源规划导则》同步建设公共服务和共享设施,引导和吸引市民参与、企业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领域的“三变”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以市民为主体、企业为龙头、产业为平台、项目为载体、股权为组带、共享为目标的停车产业科学化体系建设,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产业富民、共建共享惠民的总目标。我市组织各区(市、县)启动了一批“三变”试点项目,其中涉及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的有:

六广门体育文化综合体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规划设计方案对项目完成开发建设后,形成1789个车位的租赁权。

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规划设计方案对项目完成开发建设后,提供14697m2的共享物业进行公平共享运营,其中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为6639m2的共享物业(共享地下车库1300个)。

太慈桥监狱二期棚改项目建成后由中标人至少无偿提供共享车位54个,作为共享资产进行运营。

开阳县紫兴社区紫江花园共享车位“三变”项目位于开阳县紫江花园小区内,涉及住户1235户4122人,贫困人口共10人,该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建设车位550个5500平方米。龙岗社区街面停车场共享项目,利用县城以人民路、迎春路、朝阳路等主次干道两旁停车场实施三变改革项目。

南明区碧桂园星作项目,由区属平台公司与碧桂园集团签订协议,碧桂园集团提供8000㎡停车场五年使用权和经营权,并配置给由兴关社区1702名低保人员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成立的贵阳市南明区兴关领峰共享经济合伙企业。

花溪区田园中路东侧险峰苑北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至少无偿提供30378.65m2的共享物业,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筑面积为25378.65m2的共享物业(其中共享公寓16294.60m2;共享文化馆4000m2;共享地下车库5084.05m2)。

2.深入推进全市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2018年底,我市初步明确了“七个一”的推进全市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即:明确一个范围:将市区两级符合要求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资源统一整合。给予一个授权:将公共停车资源纳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依法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国企法人组织,为实现资源整合后的集中高效经营管理奠定基础。组建一个平台:组建一家城市级静态交通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全面承担我市静态交通行业及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升级改造和开发建设。搭建一张网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城市级静态交通综合管理与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静态交通停车场资源信息通、数据通、服务通。制定一部法规:制定和完善我市静态交通管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安全监督等法规体系,规范静态交通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形成一个定价机制: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定价机制”。运营企业根据市场对资源的需求强度,实行分区分时差异化定价、阶梯式计费,充分发挥价格对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的调剂作用。完善一套保障制度:在城市总体规划框架下,加强规划统筹,提升市、区两级规划深度,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落地提供依据保障。出台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监督、应急处置和停车管理、停车执法联动配合机制以及财税、金融保障、新能源优惠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制度。

2019年一季度间,我市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推进全市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问题,其中包括国家和省级符合条件的扶持资金,优先用于全市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停车设施建设;将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纳入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修编工作中,统筹考虑,合理布局等。目前,按照上述思路,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已启动2019年国家和省有关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全市强化公租房、棚户区、老旧住宅小区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之中。目前,《贵阳市推进停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预计2019年5月内可正式出台。预计2019年内同步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明确充电设施配套有关规定。

二、下一步工作

(一)实施特许经营,推动资源要素聚集和规模化经营

完成城市级停车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依法依规授权其实施公共停车资源建设和经营管理特许经营,为产业资源的集中汇聚和高效运营奠定基础,为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建设奠定基础,为零散社会停车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1)明确各年度建设增幅目标,提升增量。2019—2021年间,城市建成区继续按照每年不低于10000个的增幅标准,制定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将之作为各年度全市交通工作目标任务下发到各区,组织建设推进。

(2)明确各年度老旧设施设备改造目标,盘活存量。2019年三季度前,完成全市停车资源普查工作,在此基础之上明确2019年四季度、2020年全年老旧停车基础设施设备的改造目标,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确保符合全市集约化经营、信息化建设各方要求。

(3)加快推进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国家和省扶持项目建设进程,逐步缓解上述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同时,积极储备符合条件的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扶持资金。

(三)推进大数据建设,提升转型升级发展水平

近期(2019—2021年)完成城市级停车管理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通过大数据手段实现产业大数据资源、信息化服务“一张网”,进而支撑全市停车产业规划决策、生产经营、服务提升。中期(2021年后),逐步推进社会停车行业资源、社会停车大数据资源与城市级停车管理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开放共享,结合全市停车产业改革工作和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共享停车在贵阳落地应用。

(四)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保障改革工作高效推进

出台和修编城市停车管理、处罚等政策文件,建立形成“制度+技术”的保障体系,支撑行业转型升级。目前,根据《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已初步完成全市停车场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有关配套文件制定,逐步健全全市停车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保障。

(五)规范理顺全市停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逐步规范理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应按规定配建停车设施的基建项目前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后置项目验收等内容,督促并约束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完成停车设施配建任务。逐步规范理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配建停车场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各类停车基础设施建成后有效的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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