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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提案

发布日期:2024-11-11 15:07:58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筑府提复〔2024〕48号 类别:A
政协委员:施国玉 届次: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标题:关于促进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提案 编号:52008
主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会办单位:
摘要内容:

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生活垃圾分类的终端处置设施、转运设施已趋于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已是普遍知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成效显著。但在生活垃圾的分类环节,仍然存在群众对分类要求认识度、参与度差距较大,特别是部分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小区基础设施较差,有些连基本的整洁卫生都达不到,垃圾分类无法实施。

具体建议

垃圾分类对居民来说是一个旧习惯向新习惯转变的过程,新的生活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较长时间的沉淀和思想观念的巩固。趋利避害是人之本能,短期内要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度需要运用好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所以垃圾分类的推进必须要长期教化和短期刺激措施相结合。
  一、加强针对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实施一年多以来,并没有任何个人因未进行垃圾分类或随意丢弃垃圾受到过政府部门的处罚。处罚措施未能有效落实的原因一方面是取证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群众对垃圾分类的支持度不够担心激化矛盾。但是地方出台法规却不能做到令行禁止,执法“宽松软”,打的是地方政府的脸面,伤害的则是整体的法治环境。
  二、设立垃圾分类投放奖励。在德国的街头有许多瓶子回收机,将瓶子放入其中它就会根据瓶子的不同种类返还0.08-0.25欧元的购物券。为了环保和资源回收,德国的商店在出售商品时都会在瓶装饮品上标注瓶子的价格,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就已经支付了这笔环保费用,而想要“拿回”这笔钱,就需要到回收机上将瓶子交回。在不过度增加居民负担和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对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的行为进行奖励。
  三、加强对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同。通过“一圈两场三改”改善老旧小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条件,美化环境,让旧房换新颜,使老旧小区的居民也能过上更加干净、整洁、便利的生活。通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切实改善生活环境,使垃圾分类不成为群众的负担,而是这样一种美好环境下自然的生活状态。
  四、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垃圾分类的教育。要改变成年人的习惯是非常困难的,而培养未成年人习惯就要容易得多。把垃圾分类作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去慢慢培育,深化垃圾分类的学校教育,完善垃圾分类教育体系,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让孩子带动家长主动参与,通过校-家-社区联动营造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经过对全社会数十年时间的培养,垃圾分类一定可以成为生活中最基本行为习惯。

办理答复:

施国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列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的领衔督办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针对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2年9月15日,《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我市强化垃圾分类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个人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方面严格规范执法,在督促责任人整改落实的同时,强化垃圾分类自觉性,不断巩固和扩大垃圾分类工作成果。一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常态化执法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二是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条例》培训,各行业各系统将《条例》纳入垃圾分类培训内容,促进相关从业人员学好、用好《条例》。

2024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条例》相关规定,经取证查实后,对未按照《条例》执行的个人依法依规立案72起,罚款金额108万元,并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倒逼公民自觉履行正确投放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二、关于“设立垃圾分类投放奖励”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市在对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执法的同时,也鼓励各区(市、县)制定灵活有效的奖励政策,对个人按规定投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的相关行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比如,白云区大山洞街道绿地花都F区物业公司和F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相互协作,物业以每年减免1000元租金让利于废旧物品回收站拓展出暂存间功能,开展置换、存储、清理等业务,有利于保洁人员当天分捡出来的可回收物能及时回收,并建立有害垃圾积分兑换机制,鼓励居民把有害垃圾拿到暂存间换取积分,当积分达到50分以上,可兑换相应礼品,目前,已实现每日收集可回收物200-300公斤;南明区2024年1月-5月,由辖区公司运营的418个收集点回收可回收物累计1016吨,共向投放者支付费用111.9万元;开阳县设置了7家积分超市,用于个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礼品。

2023年8月26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办、杭州市政府承办的“垃圾分类新时尚、全民参与齐点亮”活动颁奖典礼上,我市获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民活动城市一等奖。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奖励政策,在部分小区建立垃圾分类奖励榜和可回收物有偿兑换机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逐步推行,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受益。

三、关于“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认同”建议的办理情况

2024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为42个项目41307户,已开工41个项目,开工户数40597户,完工户数15471户,完成投资103亿元。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我市因地制宜配置、完善老旧小区及周边的环卫基础设施,为小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

根据《贵阳贵安聚焦“五个环节”纵深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区级组织实施、街道选址管理、企业积极参与的思路,我市正全力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改造提升。即:遵循“方便保洁员快速收集、方便收运车辆运输、规避邻避效应”原则,明确收集点网格管理、设置规范、门头标识、色值规范等。其中,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须为砖混永久性建筑,收集间应配置洗桶设施,废旧物资回收点须实现市场化运作,满足四分类出小区和“两网融合”需求。截至2024年9月,已完成1400个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选址工作,已开工1282个,已完工1013个。

四、关于“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垃圾分类教育”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抓好课程教学,充分发掘科学、生态文明、地理等学科课程中环境教育的相关内容,在各类学科中进行有机渗透,深化垃圾分类教育;二是结合幼、小、初、高、大学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水平,编制《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版、小学版、中学版、高校版),引导不同学段学生深入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鼓励学校结合实际编制校本课程,全面提高学校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后期可视情况适当调增垃圾分类知识占比,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度;四是将垃圾分类与学生素质教育深度融合,纳入劳动教育实践技能和健康教育内容,与德育教育、生态教育、劳动教育等课程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以垃圾分类教育为主题的研学实践,打造“山地英雄汇——绿色家园”研学线路,组织学生深入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参观、实践;五是健全教育长效联动机制,全市2087所学校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社团、志愿团队,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15000余次,学生在养成良好垃圾分类习惯的同时,影响家庭、带动社会共同践行垃圾分类。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优化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夯实“社区管居民、单位管职工、学校管学生、物业管保洁、部门管行业”五管责任,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杨青;联系电话:8798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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