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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加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5-10 00:00:1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    

答复文号:筑府提复〔2019〕15号 类别:A
政协委员: 届次: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标题:关于统筹加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编号:
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要内容:

问题提出及情况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2018年5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确定在贵阳等16个城市(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旨在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全国推进,现实意义凸显。   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概况   (一)省级层面   据悉,《通知》下发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明确由省住建厅牵头负责。截至目前,省住建厅已相继采取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班、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起草实施方案、研究配套措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等一系列举措安排部署积极推进。   (二)贵阳市   半年来,在中共贵阳市委、市政府,以及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指导支持下,贵阳市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11月20日,贵阳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生僻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对不同投资类型项目进行分类审批,最长审批办理时限控制在99个工作日内,最短审批办理时限控制在56个工作日内,超计划完成了改革试点目标。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全省总体上来看,除了对改革重要性整体认识上须待提高外,主要还有:   (一)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未落实。省级审批制度改革平台建设对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起着决定性作用。全省还未建立上下共用、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系统,建设标准及数据录入标准未及时统一到位。突出引致一些原有垂直管理系统与改革后的新审批要件、时限标准出现差异、结果不能互认,重复提交材料明显,影响审批时效。如仍在运行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系统是全国统一使用的国家、省、市、区四级联网审批系统就存在这个问题。   (二)“多规合一”政策基础薄弱,业务协同推进难度大。症结主在于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自规划林立,审批标准不一、尺度不同、流程各异,实质性差异图斑无法在部门层面解决,国家层面配套政策还未明确。一些地方甚至“两规合一”“三规合一”,进展缓慢原因即在此。“联合测绘”“多验整合”“联合审图”等涉及多方合作协同业务也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三)权责管理划定不清,法律法规亟待调整。一是消防审查、验收职责还未明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无法完善。二是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审批前置条件多,事中事后怎么监管,各环节边界不清,难以归口管理。三是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方案和细则尚未制定,对推进该项工作极其不利。四是由于工程建设领域各部门对同一事项测定标准不一,需上位法及时调整。   (四)信用体系并联滞后,试点宣传有待普及。一是新审批系统构建的信用体系尚未与省级甚至国家司法、金融、市场监管等有关信用体系对接并联,引致对一些失信对象规范处理受限。二是对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如新系统和各环节流程要求等宣传普及不够,企业不了解还不同程度存在。


       具体建议:

三、统筹加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   《通知》指出“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任务进度,指明了前进方向。贵州省审批制度改革半年实践,阶段性成果以试点城市贵阳为最,但成效与难点并存。如何推广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提力整体推进这项改革工作是当前亟待面临的重中之重。我们认为,立足实际,统筹加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是助推如期胜利实现《通知》目标作出地方应有贡献的必然途径。为此主要建议如下。   1.强化认识顶层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从省级大局出发,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所有涉及改革领域范围,进一步强化对审批制度改革功能、作用、重要性的认识,倡导凡有利于推动改革的好做法都应予积极运用。二是成立贵州省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直相关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省住建厅,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高效推进全省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请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定期召开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四是成立省级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委员会,为各地制定推进这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提供咨询指导。五是建立全省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考评问责机制,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邀请国内外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定期举办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论坛,推动这项工作既上接天线、又下接地气,扎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着重政策引导谋划,加力推进业务协同。一是吸取全国各试点地区先进工作经验和好做法,尽快修改完善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指导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尽快细分明确各相关部门可归口管理职能、涵盖事中事后监管政策并行文落实。三是尽快研究梳理“各块规划”及有关需要协同业务,积极建立健全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机制,形成“一张蓝图”统筹规划、规划统筹,向上逐级报请出台统一修编实现“多规合一”“联合测绘”、“多验整合”、“联合审图”等政策。四是在国家涉及审批业务协同等改革有关政策尚未正式颁发前,允许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及时推广。   3.构建全省审批系统,配套跟进法律法规。一是请省住建厅牵头、相关厅局协作,尽快建立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系统,统一相关涉项标准,“一个系统”并联审批、压缩时限,覆盖全省及以下各级审批职能。二是在贵阳市试点和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尽早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审批管理系统,囊括各部门和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并与各部门相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三是尽快对接整合各部门原有审批系统并限时停用,真正实现“统一体系、统一标准”。四是向上呼吁请住建部牵头、相关部委参与,尽快修改符合试点改革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审批办事规程并形成机制;同时允许试点地区适当突破灵活变通处理。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培训宣传普及。一是尽快建立完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尽快把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各块信用体系与国家企业信用体系、金融信用体系、司法信用体系等已相对完善的信用体系互通对接、信息共享,保障告知承诺制度落实,促进改革健康发展。二是定期分批分次组织职能部门、企业等开展有关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推进改革实效力度。三是采取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方法,着力对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有效宣传,扩大改革知晓率和认同度。   5.总结贵阳先进经验,推广夯实创新示范。一是认真总结梳理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诸如“4个创新”等先进经验好的做法,2019年以省政府名义在贵阳市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并全省推广实施。二是鼓励督促各试点地方着重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方面,在落实《通知》要求的同时,大胆探索、夯实创新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成功模式,辅以积极倾斜配套政策予以扶持。

办理答复:

民建贵州省委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自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发布以来,我市及时制定和下发了《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8〕28号),组建工作专班有序组织实施。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别整合优化5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和“一张表单”已相继完成,制定了改革相关制度,建立了“一套机制”,并就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了督导、宣传和培训等。各项规定改革任务有序完成,改革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于2018年10月31日正式启动运行。

一、改革工作情况

(一)梳理审批事项,编制审批流程。全流程全覆盖梳理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和项目全覆盖,包括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属国家、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等工程。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共梳理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90项,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26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7项,施工许可阶段19项,竣工验收阶段18项。全流程、全覆盖分类细化了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别整合优化5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控制在99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划拨或协议出让用地项目)办理时限控制在88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出让用地项目)办理时限控制在74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办理时限控制在58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办理时限控制在54个工作日内,并对各审批阶段及审批事项时限进行了明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已于2018年10月31日在贵阳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整合“一张蓝图”。以全市“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规划相融合。印发了《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18〕40号),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于2018年9月30日上线试运行。制定了《贵阳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与“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8年10月12日印发试行。一张蓝图的三规叠合部分已经完成,并入库试运行。在“三规”融合的基础上,整合空间类专项规划,形成4(三规融合、城乡规划、国土规划、生态管控)+9(消防、教育、医疗、体育等专项规划)专题,23个图层的“一张蓝图”数据库。该数据库已投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进行试运行,用于指导项目生成与项目审批。截止2019年3月26日,进入储备库建设项目130个,正在实施策划的建设项目有66个,已策划生成建设项目12个。

(三)搭建“一个系统”。按照“国办发33号文”要求,以信息化为手段,搭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系统于2018年10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开设专有模块,实现系统实名认证、“一窗受理”和网上报件。已与贵州省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的数据打通,实现自动提取项目赋码信息、强化项目统一代码管理。2018年11月30日实现与住建部“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就数据连接和审批事项同步问题多次赴住建部沟通汇报。2018年11月25日、11月29日分别与市规划局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多规合一”系统数据对接联调,实现通过系统可调阅“一张蓝图”和共享交互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数据。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区(市、县),实现市、区两级同步收件和审批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系统上线后已培训各类人员1200余人次。截至2019年3月26日,系统注册2468个项目,其中有1914个项目2625件事项正在进行审批办理,已正式审批完结出文1269件,出文待确认28件,待受理158件,不予许可办件581件。

(四)设立“一个窗口”。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研究制定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式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和《市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方案》,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和服务人员,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了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并于2018年10月31日正式运行。根据每个审批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的报件要求,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后涉及审批的部门窗口不再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规范综合服务窗口的运行管理,制定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于2018年11月15日在综合服务窗口专门设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代办服务窗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5名工作人员进驻,为项目单位提供统一的项目报件咨询及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同时,要求各区(市、县)、开发区参照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窗口并开展全程无偿代办业务。

(五)制定“一张表单”。将各阶段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作《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宣传展板在市政务大厅摆放,印制《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引》《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流程》和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通过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为项目经办人员尽快熟悉项目申报流程、准备申报材料提供方便。

(六)形成“一套机制”。改革工作的启动以来,逐步探索建立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包括牵头部门负责制、审批协调机制、考核机制、督查制度、并联审批制度、区域评估办法、“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审批窗口管理制度、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中介服务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33余项,并严格组织实施,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

二、改革取得的成效

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得到了住建部的大力支持和深入指导,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有力,日常调度有序,各项规定改革任务按时有序完成,相关配套制度文件依次出台,改革成效初步体现。

(一)改善了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构建了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有效推动我市投资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的同时,也助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提升。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018年12月3日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贵阳市名次从2017年的第30名上升到今年的第14名,拉升了16个位次。12月1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推出特别报道“中国营商环境调查”之《贵阳:投资的新天地》,深度展示了贵阳在招商引资方面,给创业者、投资者带来的人性化服务,为贵阳的营商环境点赞。

(二)缩短了审批时限。初步统计,通过积极开展审批事项“减放并转调”,改革后,精简审批事项29个,占原审批事项的24.3%;下放审批权限7个,占原审批事项的5.9%;合并审批事项8个,占原审批事项的6.7%;转变管理事项32个,占原审批事项的26.8%;调整审批时限29个,占原审批事项的24.3%;推行告知承诺事项20个,占原审批事项的16.8%;审批事项涉及需要提交材料465件,占原审批事项涉及需要提交材料的89%。通过改革,审批时限得到进一步压缩,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改革前不完全统计的355工作日压缩控制在99个工作日内,切实提升了审批办事效率,切实增强服务对象的便捷体验感。

同时,在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贵阳市实际,不断挖掘改革潜力,积极探索出具有我市特色的创新举措。

1探索“实名认证”在审批体制中的应用。通过实名认证打通各个审批结点,由政府统一建立实名认证体系,逐步消除因入口认证方式不同而导致的数据壁垒,真正实现不产生任何费用的“一网通办”。

2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审批时序。将供水、供电、燃气报装提前至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完成后办理,切实将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审批流程,提高政府部门与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单位的跨部门协作能力。

3构建“1+14”窗口服务体系。全市除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外,同步在14个区(市、县)、开发区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构建“1+14”窗口服务体系,企业或个人可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可在全市任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行项目审批申报,逐步实现“1+14”窗口可收件、可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切实增强服务对象的便捷体验感,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4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全市从11月15日起,各级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窗口,按照市级5人和区县不少于2人配置代办人员,无偿代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实现代办服务网络全覆盖。代办范围包括贵阳市所有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项目单位可自主选择,自愿申请委托全程或部分代办服务,代办服务窗口接受项目单位委托的代办项目,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无偿代办服务。

三、改革体会

贵阳市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内,各项规定改革任务有序完成,改革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得益于以下几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33号文”和“编写要点”要求,制定印发《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8〕28号),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重点牵头部门及市级平台公司抽调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业务干部组成了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全市改革试点工作。我市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序的系统的工作指导,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帮助解决。

(二)部门协作有力。贵阳市按照试点工作任务设立了10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均由牵头市相关部门“一把手”担任组长,切实推进相关重点工作,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以及市大数据委、市政务中心等重点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统筹调度,确保了部门间协作力度和频度,各区(县、市)、责任市直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司其职,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三)有序协调调度。工作开展以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赵德明多次询问工作推进情况,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徐昊常务副市长、钟汰甬副市长多次开展专题调度,市工作专班对重点工作任务和存在的工作困难采取“一周双调”,同时工作推进中暴露出来的困难和问题不定时及时调度、专题调度、现场调度,提出解决措施,及时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和经验。市工作专班每周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周报29期及时报住建部及相关领导。截至目前,共召开市级层面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业务讨论会60余次。

(四)系统培训指导。在住建部的支持下,为提升改革政策和业务水平,邀请了住建部专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作任务的机关、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企事业单位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组织各区(县、市)、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另举办审批流程、窗口服务流程、审批系统实操、多规合一及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应用等专题培训20余期,共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同时,多次组织牵头单位及重点责任单位赴厦门、广州调研学习。

(五)有力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督导协调各单位推进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了周调度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任务分解催办制度,制定印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各牵头单位按时限推进相关工作。两次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重点牵头单位及14个区(市、县)、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形成督查专报报市政府。若督查发现对工作不重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告诫等方式进行提醒,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六)正确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宣传好政策、好服务,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目前通过中国建设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报道60余次。同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开设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栏,持续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阳市作为全国16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中,唯一的省会级地级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信任,凸显了国家对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也更坚定了我市深入推动这项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此次审批系统项目审批工作自查中也发现了不足。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一步,我市将严格对照国办发〔2018〕33号、国办发〔2019〕11号文件和韩正副总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和住建部沟通协调,吸纳融汇其他城市的新经验,进一步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确保改革举措早落地、早见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通知》(建办法电〔2019〕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贵阳市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确保审批管理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接和运行。二是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积极大胆探索和创新,进一步理顺项目审批运行和管理机制。做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照制定公布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申报表单,通过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踊跃督办、信息共享,实现“系统”之外无审批。三是拟定电子签章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内使用的可行性方案,并尽快报送市政府研究审定。四是进一步磨合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持续压缩审批时限,确保2019年审批时限压减至80个工作日。让审批慢、审批难成为历史,把贵阳打造成为营商福地、投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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