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07 13:47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贵阳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制度安排。“十四五”是我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的编制的首个五年发展规划,对于统领贵阳(贵安)未来五年医保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贵阳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本规划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中发〔202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十四五”医疗保障专项规划》、《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26号)、《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中央和省重要文件精神编制。
三、“十三五”时期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快发发展,重大成绩主要体现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整合了基本医疗保障的管理职能,组建成立了新的医疗保障局,统领医疗服务、医保药品、医疗保险“三医联动”改革,实现了贵阳贵安医保“同城化”管理,健全和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障新政管理机制以及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推进实施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推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在全省率先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及特药药店“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形成“双通道”支付模式;积极探索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两定”协议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35.37万人,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保险比例稳定在85%左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三是医保扶贫取得重大成果。严格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的待遇标准,医保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实现4.3万人动态应保尽保、精准保障。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内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帮扶对象经“三重医疗保障”就医后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四是基金监管取得重大成效。在全省率先出台贵阳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完善医保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医保、卫健、公安等九部门联席工作机制以及医保专家库,严格开展日常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创新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建立第三方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建设。五是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成绩。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开展药品价格监测。积极推进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成果,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有效节约了医保基金支出,显著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六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取得重大提升。推进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医保经办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一门服务、一窗办理、一次办成”模式,显著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特殊门诊业务,推动服务下沉至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在社区医疗机构开通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业务。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四、“十四五”我市医疗保障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是什么?
首先从“十三五”发展情况看,我市医疗保障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政策、体制、机制和管理服务手段上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制度供给和群众多样化、高质量保障需求尚有差距;二是待遇保障水平尚存不足,不能满足和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高水平需要。三是筹资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的基础尚不稳固;四是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采购政策改革相对滞后;五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薄弱,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不高。
从“十四五”发展形势看,我市医疗保障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发展机遇看,贵阳贵安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持续改善,产业结构升级持续推进,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三大发展战略和“强省会”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全市医疗保障供给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事业。中央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意见》,为“十四五”时期和未来十年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速,健康贵阳的基础环境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医保治理格局打开,机构改革落实到位,开启“三医联动”治理新局面局。此外,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为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保障政策深入人心,为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良好氛围。
但是放眼未来,我市医保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小觑。首先,受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特别是疾病慢病化、流行病、医疗技术进步以及人们更加重视健康保障等因素的影响,预期“十四五”时期我市医疗卫生费用上涨压力依然突出。二是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待遇不平衡性依然存,适应社会流动性的异地就医需求会持续上升。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四是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形式就业大规模兴起,增加了医保参保工作的难度。五是社会快速发展,人们期待更加快捷、公平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医保公共服务。
五、如何理解我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五号文件提出了推动到2025年实现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到2035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我市规划目标在国家和省医保“十四五”规划基础,提出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的分解目标,除了待遇方面国家和省统一有所约束的指标外,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满意率、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窗口可办率等服务性指标上,我们均高于国家和省的规划要求,以突出支持“强省会”战略。
六、“十四五”规划提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具体内涵上有什么要求?
“十四五”时期参保质量内涵不同。一是参保政策更加完善。未来将推动更多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进一步健全包括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稳步做实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二是人民群众参保服务更优。可通过电子社保业务大厅服务平台、网络平台,医保业务与税务、商业银行等单位“线上+线下”合作,不断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群众办理参保将更加便利。三是参保管理更加智能精准。作为全国首批批开通的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我市实现与全国参保信息的互联互通,可进一步避免重复参保、漏保、断保。通过健全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部门数据对比。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未来将进一步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要,畅通跨统筹地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推进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和异地就医,包括住院和门诊在内一体化即时结算。
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保持稳定、二者仍有差别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十四五”期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表述为保持稳定,分别为80%和70%左右,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者的筹资水平不同所决定的,同时这也是贯彻中央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所提出的坚持职工和居民分类参保,保持适度合理差距的改革要求的体现。“十四五”期间,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将持续在较为适度水平的前提下保持稳定。
八、“十四五”时期,如何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是我市未来五年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七大任务之一。具体有五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优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持续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三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各类基本医疗保障有序互补衔接。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巩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建立统一医疗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同时也提出了药探索重特大疾病、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二是推动发展补充医疗保障。进一步规范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补充医疗保障,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完善保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鼓励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的发展,推动“健康贵阳”的实施。
在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方面,规划列出专栏,强调一方面要完善商业医疗保险支持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支持商业保险开发面向全体基本医保参保群体、与基本医保保障政策紧密衔接的普惠性、互补性、高保障性、可持续性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障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引导。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建立并完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医疗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建立信用管理协同机制,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商业医疗险费用一并纳入监控范围。确保引导商业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
四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实施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基金应急预拨,确保先救治、后收费。探索临时取消相关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限定条件,临时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和待遇调减规定。探索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条款。调整传染病救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标准。
五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照独立运行、保障基本、责任共担的原则,探索推进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为起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
九、“十四五”时期,如何推进医保扶贫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主要是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医保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以及低收入人群等困难人员参保缴费补助,确保资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继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资助对象实施待遇倾斜照顾,稳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救助限额,适度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坚持现行标准分类治理过度保障,规范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强化各类各项保障的有效衔接。
十、“十四五”期间,如何进一步优化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持续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是未来我市医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巩固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制度,根据基金预算和执行情况,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在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门诊待遇保障机制。加强门诊慢性政策规制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改革完善个人账户记账办法,推进建立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完善门诊慢性病保障功能。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社会需求,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水平。
三是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完善重大疾病特殊用药门诊保障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双通道”管理服务机制,规范特殊药品管理,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能力。
四是统一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体系,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探索推进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救助对象、享受条件、待遇项目、救助标准等政策规定。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限额,稳步提高医疗救助待遇水平。推进全市统一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一体化的信息共享,完善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报销结算机制。
十一、“十四五”期间,如何进一步优化完善生育保险待遇?
《规划》明确,要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将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方式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住院分娩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方式等改革。建立完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参保群众的实际费用负担情况,实时调整生育保障待遇支付标准,稳步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待遇保障水平,支持妇幼健康保障事业发展。完善生育津贴制度,统一生育津贴待遇支付方式和待遇保障标准。探索扩大生育津贴支付范围。
十二、“十四五”时期,如何完善医疗保障筹资运行机制?
健全完善稳定可持续的医保筹资运行机制,是维系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四五”时期,我市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巩固提升参保质量。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目标责任,促进依法依规分类参保。建立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打通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税务、教育、扶贫等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及时掌握新生儿、新就业人员和新常住人口等人员信息,实现精准扩面和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避免重复参保和漏报,推动法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全覆盖,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巩固提升全民参保成果。
二是完善公平合理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准费率制度,根据医保支付实际,合理确定基准费率并实行动态调整。统一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均衡个人、用人单位主体缴费责任,优化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完善困难企业参保缴费政策。稳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的、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逐步规范缴费基数、合理确定费率并实行动态调整。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要,做好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三是推进提升统筹层次。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探索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管理。完善医疗救助资助资金财政拨付。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出台各级财政投入责任指导意见,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的资金管理方式,明确界定各级财政的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和匹配标准。
四是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预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预警和及基金平衡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市医保基金年度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和中长期精算分析制度。构建医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加强风险预警。
十三、“十四五”时期,如何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机制,更好地发挥医保支付服务的杠杆作用?
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杠杆”机制。“十四五”时期,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医保目录管理规范,将药品目录执行使用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推动及时将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及时挂网采购和按规定报销。及时做好医保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的对码更新维护。支持医疗服务技术发展,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
二是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推进“互联网+医疗”、医联体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办法,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准入退出机制。
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强化总额控制下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继续做好按病种付费实施工作,探索将更多具备标准临床路径的病种纳入病种结算范围,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四是推进基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按人头付费改革。配合家庭医生、分级诊疗、医养结合、家庭病床,建机制、补短板、强基层,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头付费改革,提高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重,引导居民基层就近就医。推进紧密型医共(联)体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牵头医院相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并实现医保按比例付费。
五是探索新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大健康、大生态、大数据发展战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多元打包式付费方式,鼓励和支持创新型医联体、整合型医共体建设。探索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人按床日付费。探索推进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DIP)和紧密型医共体付费的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支持民族中医药事业、健康预防康复护理医院、康养度假基地、疗养中心发展。
十四、“十四五”期间,如何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主要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全方位的医保基金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基金监管体制。健全基金监管机构建设,强化监管机构行政监督、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内控制度建设等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医保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加强医保协同监管力量。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二是健全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的基金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规范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和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建立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实施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纳入总额预算绩效考核。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
三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完善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行按服务绩效付费,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探索和完善大数据在医保费用审核中的应用,形成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职能审核、日常审核、专项审核等相结合的多重模式,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提升基金监管效能。
此外,为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规划》还布局了三个重点建设举措:
一是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大数据成果应用,健全和完善全市统一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完善事前、事中监管功能模块,强化事前规范约束功能。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完善智能监控规则,提升智能监控功能。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数据全部上线,逐步推进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
二是完善医保反欺诈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完善举报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
三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积分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建立定点机构监督检查争议申诉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
十五、“十四五”期间,推进我市医药服务供给改革有哪些内容?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根据国家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完善医药服务价格机制。
一是推进国家谈判、集采药品(耗材)落地使用。推进落实国家和省医保谈判药品、集中带量采药品(耗材)试点成果,及时调整市医保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探索开展区域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动实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货款统一结算办法。
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合理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需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形成适应现代医疗技术发展,有利于优化价格结构、理顺比价关系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建立医保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加大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的巡查力度,强化对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保药品价格异常的监测预警。
为更好我市医药服务供给改革成效,《规划》明确要完善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探索建立纵向覆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涵盖基金收支、医保药品、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的基金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同时,要建立医保基金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医保基金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全市医药(耗材)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机制。落实药品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十六、“十四五”时期,如何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
服务能力是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快完善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主要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网络,优化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缴费服务。
二是提高医疗保障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更多的医疗保障经办事项在互联网端和移动端办理,优化网上服务能力。推进线上线下协同经办,提高信息化服务质量。推进门诊跨省就医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完善流程控制、风险评估、运行控制、内审稽核监督等内控制度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内部风险。加强财务系统一体化建设,促进内控机制有效运行。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配置便捷化服务设施,完善综合柜员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好差评等制度,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助力创优营商环境。
四是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建设。在落实国家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以规范标准和业务规程促进市、县、乡、村四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标准、形象标识、大厅陈列、管理规章、服务规范等从内到外、从管理到服务全流程工作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是规范县(区)、乡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按照“补短板、强基层”以及推动适应医保业务下沉、就近服务全体城乡居民的发展要求,强化县乡基层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专业人才配置稳定。
六是提升医疗保障协同能力。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数据共享,打通业务链条,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建立跨区域医保管理协作机制,增强医疗保障跨区域协作,强化异地就医费用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建设,防控和化解重大基金风险。
七是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立全市医疗保障干部队伍培训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分重点地开展多样化人才培训,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重点强化专业理论、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统计分析、标准化建设、稽核管理、法律等专业人才的培养。
原文链接:贵阳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