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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7 19:28:32 浏览次数:0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推进管理权限下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实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府办发〔2019〕8号)的有关要求,在完成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事权下放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从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群众出发,除需要市级统筹管理的事项外,只要基层有条件承接的,坚持“能放则放,快速全面移交”,最大限度下放属地政府。
二、工作目标
为适应贵阳市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城市管理事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通过调整和优化市区两级事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形成行为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精干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事权下放后,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不再承担属地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等具体事务,相关管理事权及行政许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 三、主要内容 2019年6月起,除城市路灯维护、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重要节点的绿化小广场管理等五类市级城市管理事权外,其余事权均下放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管理,所涉事权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相关事权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除第一批市级下放移交黔灵山路、北京西路、汤巴关路(双龙段)、甲秀中路等14条道路清扫保洁和大十字、六中、金锁桥等11座公厕资产及管理权外,继续下放移交生活垃圾中转站共50座。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的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保洁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移交云岩区、南明区管理。(二)市政设施管理方面:除第一批市级下放移交管养的六中通道、省政协通道、邮电大楼通道等8座人行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外,继续下放移交除路灯外的其他所有管养市政设施,总面积为566.50万平方米61条主次干道(含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隧道、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按照“重点需要、兼顾公平、比例分配”的原则,原市级市政设施管理部门所属的相关生产车辆、机械设备全部下放区级市政部门管理。(三)园林绿化管理方面:下放移交除城市重要节点的绿化小广场管理外的中华路、瑞金路、遵义路、宝山路、北京路等市中心区85条主次干道绿地23.92万平方米,“二环八路”152.33万平方米,贵黄路、老机场路绿地22.66万平方米等的绿化管护工作。
文件原文:筑府办发〔2019〕1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第二批事权下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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