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根据《贵州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贵阳市贵安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
二、名词解释
“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
三、方案架构
方案从总体要求、排查整治范围、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四、工作重点
聚焦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和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这三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情况。对照2018年9月以来开展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坚决止住新增问题。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逐个排查核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全面核查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限期坚决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加强沟通协调,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功能。
文件原文:筑府办函〔2021〕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方案的通知